理工环科: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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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2-00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理工环科”变更为“理工能科”,公司英文证券简称由
“LIGONG ENVIRONMENT”变更为“LIGONG ENERGY TECH”,公司全称及证券
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公司目前的业务涉及能源和环保两大领域,能源业务主要包括电力信息化和
电力监测,环保业务主要包括环境监测、环保信息化和土壤治理,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软件、环境保护监测、输电及控制设备、土壤修复收入占
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52.42、35.98%、7.97%、3.63%,其中电力软件与信息化业务
作为公司的驱动力量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了 50%,公司未来业务重点聚焦在电力
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仪器。目前,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与
公司业务情况和发展战略相匹配,但是公司证券简称“理工环科”不能完整体现公司
的业务情况、业务特点和发展方向,容易对投资者造成一定的误解。故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证券简称变更为“理工能科”,能够更好的契合公司目前的业务
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战略。
  三、其他事项说明
司证券简称由“理工环科”变更为“理工能科”,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未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未出现
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情形。本次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
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证券简称。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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