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至2022年2月10日15:00的任
意时间
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软件园A220会议室
《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
股份199,424,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129%,
其中:
份199,389,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043%;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共13人,代表股份570,174股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郝志新、杨金鑫律师为本次股东
大会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395,1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
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
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540,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37%;反对29,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
结果为:赞成199,395,1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53%;反对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47%;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
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
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540,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37%;反对29,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
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作为关联方
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570,174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39,4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57%;反对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43%;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
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
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539,4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4.6157%;反对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843%;弃权0股。
详 细 内 容 见 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6)
议案四、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
果为:赞成199,393,8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6%;反对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54%;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
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
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539,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57%;反对30,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五、
《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该议
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99,395,1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
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
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540,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37%;反对29,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