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熊猫乳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调整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二、关于公司 2021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意见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不存在
违法违规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在 2021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履行的程序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始终坚持
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
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性。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未来计划而作出,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的开展起到帮助和支
持作用,公司业务不会形成对交易对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服务项目的
费用按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整,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