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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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
下: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
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
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情况等。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营销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均
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
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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