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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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
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已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适当延期。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为顺利完成董事
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6 名非独立
董事、3 名独立董事),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之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2 日 17:00 时前,以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
再接受各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
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
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
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员,期限尚未届满;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
件:
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
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6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9)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1)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职务的;
  (12)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4)担(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达到五家的人员;
  (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见以及候选人声明;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资料。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牛朋飞、刘艳
  (二)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三)电话:010-68809559
  (四)传真:010-68800097
  (五)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六)邮政编码:100041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是       □否(请在类别前打“√”)
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
等,可单独提供附件)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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