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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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32 号)。根据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有
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沟通工作,你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
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请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进
行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是否存在公司
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回复:
  (1)具体说明两次变更年审会计师的原因
  普华永道为我公司连续多年提供审计服务,按照国资管理等要求,公司根据
公开招标结果,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21 年 11 月-12 月实施了现场预审工作。2022 年 1
月天津疫情爆发,受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大信迟迟未能进场开展天津地区
现场审计,因此在报告时间安排上已不能如期执行公司年报审计计划,为保证公
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影响年报审计及披露的要求,经公司与大信协商终止
  (2)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或“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前次,公司也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
大信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并无异议。
  (3)你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
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
不存在重大分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并未完成,也尚未形成审计工作结论,
在此过程中我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收到《关注函》后,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原则,
结合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相关情况,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
说明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确系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加之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紧张,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无法满足其关于首
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量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原
因,不存在其他导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或事项,也不存在公司购买审计意
见的情形。
关审计工作和进展,无法按期完成你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因,是否存在
因审计范围受限、对会计处理存在分歧等争议事项导致主动请辞情形,与你公司
就受聘和辞任事项的沟通过程和内容,说明在短期内接受又辞任公司年审会计师
的具体原因、前期受聘是否审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说明:
  (1)自受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以来开展的相关审计工作和进展
  经泰达股份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本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业务期间,本所主要执行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对
未审报表进行初步分析、关注并评价期初余额、复核上一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过程、与前任会计师沟通、编制审计计划、内控测试、年末监盘、分析性复核等
程序。
  (2)无法按期完成你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因
  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往来及交
易函证、客户及供应商访谈等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工作进度远远滞后于原定计划
进度。
  (3)是否存在因审计范围受限、对会计处理存在分歧等争议事项导致主动
请辞情形
  由于相关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审计工作尚未形成结论,未达到与管理层、
治理层沟通审计意见阶段,本所与公司不存在因审计范围受限、对会计处理存在
分歧等争议事项导致主动请辞情形。
  (4)与你公司就受聘和辞任事项的沟通过程和内容,说明在短期内接受又
辞任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具体原因、前期受聘是否审慎。
  本所于 2021 年 10 月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中标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1 号—与治理层的沟通》,自 2021 年 11 月起,本所
就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独立性声明、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大连天津等地区疫情
影响等诸多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
的影响,2022 年 1 月 26 日双方召开视频会,沟通了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而导
致的现场审计程序未能按原计划执行,整体审计工作进度缓慢,无法满足本所对
首次承接上市公司(A 类业务)的现场审计工作量要求;加之本所审计项目较多,
人员安排紧张,本所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按期完成后续审计工作的问
题,双方初步达成终止审计业务的意向,决定双方各自履行终止业务审批流程。
函》,同意签署《终止审计业务约定书协议》。
  本所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受聘,对因疫情导致的审计计划严重滞后,以及本所
审计资源及业务安排,双方全过程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评估,为了保证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故在短期内接受又辞任公司年审会计师,前期受聘是审慎的。
构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补充说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
解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
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复核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有关规定。
  (1)公司 2021 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
  因改聘审计机构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确保审计程序充分执
行,公司将年报预约披露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
  (2)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
  公司与中审亚太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沟通“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事
宜。期间中审亚太通过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访谈,查阅公开信息、分析整理
近 5 年公司经营数据及现场调查,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诚信状况、主
要业务和经营情况、历年及当年度财务情况、行业背景、公司发展状况、近年重
大事项和风险等进行了解,分别于 2 月 3 日和 2 月 6 日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业务风险初步评估,确定可承接本公司审计项目。
  中审亚太拟定了项目总体安排、合理计划并安排共计 48 名审计人员组成项
目组,实施项目审计。
  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2 年 2 月 8 日至 4 月 10 日,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
审计计划,分为三个项目组同时实施现场外勤审计工作,并完成报告初稿编制及
一级、二级质量复核工作。
  ②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9 日,完成质量控制部门复核及独立合伙人复核
(三级复核)。
  ③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3 日,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并出具审计报告。
  (3)中审亚太对重点审计风险领域的了解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基于对公司的了解以及以往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拟将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的评估及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评估作为重点审计领域。
  ①针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评估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如下:
  · 了解并评估公司关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内部控制程序。
  · 测试关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控制。
  · 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实际情况,分别对单项、风险组合等不同的应收账款
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具体包括选取样本复核、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进
行预测、检查付款记录、期后收款、期后还款计划等。
  ②针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评估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如下:
  · 了解公司关于房地产存货和贸易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测试相
关内部控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 在抽样的基础上,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并观察其存放状态以及开发进度。
分析利用第三方估值报告,并采用合理的估值方式,复核测算存货资产期末变现
价值。
  · 通过查看公开数据、检查期后实现售价并结合行业经验,进行存货可变
现净值的评估。
  (4)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相关审计、复核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审亚太拟定了合理、可行的审计计划和复核计划,且具有充分
的时间、人员及专业能力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完成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预期能够如期披露年报,相关审计、复核计划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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