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股份,股份数量为 76,029,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469%。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3
号)核准,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029,409 股,发行价格为 8.16 元/股,具体发行
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股)
合计 76,029,409 620,399,977.44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1,791,843 股增加至 1,077,821,252 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至本申请提交日,受“龙大转债”债转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限
序
持有人名 限售股份持有人证券账户名称 股份数 售股份数
号
称 (股) (股)
银河德睿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汇
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中航盈
风 1 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
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
禧定增 1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陶静怡-财通基金安吉 10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
禧定增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瑞通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玉泉添鑫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
禧定增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谢金凤-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9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财通基金-玉泉 869 号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智选 FOF202000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 162,990 162,990
理计划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
享佳鑫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悬铃增强 2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财通基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
禧定增 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对冲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盈
泰定增量化对冲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韩波-财通基金安吉 9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
诺德基金-中平飞龙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
德基金浦江 11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
合计 76,029,409 76,029,409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股份性质 后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849,817 0.26 0 2,849,817 0.26
首发后限售股 76,029,409 7.05 -76,029,409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8,558,940 0.79 0 8,558,940 0.7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1,078,909,795 100.00 0 1,078,909,795 100.00
注:列示数据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承诺获配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
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
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