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
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905,204,20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4,309,34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88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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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981,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4%;
反对 22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687%;
反对 22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31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李绮曼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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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