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皖维高新”)拟
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
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
职调查和内部审查的基础上做出以下承诺:
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公司和交易对方披
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