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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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资
料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及战略
发展的需要,能进一步促进上下游业务协同发展,助力公司在生产制造领域更上
一个台阶。本次投资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为本次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钱 荣(签字):            刘胜洪(签字):
戴伟辉(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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