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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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当前经营、财务
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5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
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 元/股(含)。若按上限金额和股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为 1,290.3225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
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
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016 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因生产所需,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
为 80,818.00 万日元(按 2022 年 2 月 10 日汇率约合人民币 4,446.20 万元)。该关联交易
事项详见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
查意见。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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