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2-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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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2-01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并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相关公示情况如下: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华东建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内部
网站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
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分公司的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重大误解之处。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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