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公司总经理李勃洋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魏伟先生、财务总监
赵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
理职务,魏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赵海涛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李勃洋先生、赵海涛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魏伟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李勃洋先
生、魏伟先生、赵海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股份锁定及股份
减持承诺等相关事项。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贾运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侯旭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后附简历),同时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侯旭志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后附简历)。侯旭志先生和李超先生的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此,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赵海
涛先生的辞职报告已生效。
侯旭志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且经公司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侯旭志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2-23678831
电子邮箱:houxzh2022@126.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 19 号
二、关于调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审部负责人周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
作调整原因,周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
后,周桥女士在本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内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
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樊娜女士为内
审部负责人(简历后附)
。
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赵海涛先生、周桥女士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平
稳交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李勃洋先生、魏伟先生、
赵海涛、周桥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 个人简历
侯旭志先生 男,46 岁
(一)教育背景 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二)工作简历 历任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供应链高级经
理,北京国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华夏科创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负责人,黑龙江珍宝
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兼职情况 无
(四)侯旭志先生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侯旭志先生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侯旭志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侯旭
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侯旭志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超先生 男,37 岁
(一)教育背景:大学学历,会计学专业。
(二)工作简历:2009 年 7 月入职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曾就职于集团
财务管理部、下属公司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
东明园区财务管理部。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三)兼职情况:无
(四)李超先生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会议日,李超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李超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李超
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李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樊娜女士,女,37 岁
(一)教育背景:大学学历,会计学专业。
(二)工作简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级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员、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高级经理。现任中
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监察审计部高级审计师。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兼职情况:北京福禧玖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福禧佰俐餐
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四)樊娜女士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会议日,樊娜女士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樊娜女士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樊娜
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樊娜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