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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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滚存使用。
  (五)实施方式
  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
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
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
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
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或相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
发行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
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
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
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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