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锡隆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创业板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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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