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2-01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1〕3 号),广西证监局认为公司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
季季度报告中披露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及相关当事
人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公司及部分当事人因不服广西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复议决定书》(〔2022〕15 号),行政复议决定如下: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会决定:维持被申
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 号)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