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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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
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回售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3.7 条规定,经股东大会
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
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
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
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
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其中:i=0.8%(“美联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t=221 天(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算
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8%×221/365=0.484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美联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
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387 元/张;对于持有
“美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为 100.484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
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
  “美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美联转债”。
                              “美联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
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
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和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本次回售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1)、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24)。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
(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
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
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美联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美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美联转债”持
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回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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