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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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2年1月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江西特种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
以披露。现将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中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了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666,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706,325,581股的0.039%,
最高成交价为1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7元/股,成交总额11,193,336.72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9日)前5个交易日(即
成交量为376,776,583股。公司2022年2月9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666,900股,未超
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
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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