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
书编号:GR202137000595),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
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起连续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