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2-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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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 0 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如下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
员严格遵守:
  一、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请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
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
  二、股东出席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请出
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遵守股东大会秩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股东要求发言或提问的,在会议开始前到证券法务部处登记,并填写登
记表。股东如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四、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进行大会表决。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
求发言。
  六、会议主持人可根据股东发言或提问的内容,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公司
高管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
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七、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的 9:15-15:00。
三、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陈翔
五、会议参会人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三)股东和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四)推选股东大会现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名单;
(五)与会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六)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七)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
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
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拟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 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
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其他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
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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