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 6,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5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2.51%;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1-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895,9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0%,最高成交价为 12.34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0.9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408,15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16 元/
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月 31 日,公司每 5 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 184,100 股(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031,900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