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22-009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中列示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情况、公司向激励
对象支付薪酬的资料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具体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
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