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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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0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
时报》、《证 券 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2 年 1 月,公司未
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下限的比例为 5.78%。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 个交易日回购数
量不超过 100 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
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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