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的通知,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将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进入换股期,初始换股价格为 31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债
券简称“21 华强 E1”,债券代码“117187”,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70 亿元,债
券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
一期)发行完成的公告》。
  根据《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
期为 2022 年 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止。换股期间,华强集团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40,045,1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有 6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通过“华强集团-平安证券-21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 47,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
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可交换债券按初始换股价格全部
用于交换公司股份,则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76%,换股后华强集
团仍将持有公司 69.00%的股份,华强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公司实际控
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以上换股数量为公司根据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所作的测算,实际是否会
发生换股以及实际的换股股数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
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圳华强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