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Biyi Electric Appliance Co., Ltd.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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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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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
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
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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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及其关联方比依香港承诺
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价。
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
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闻继望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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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价。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
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
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三)公司股东比依企管、郭爱萍、远宁睿鑫、西电天朗、华桐恒越、邵成杰、
李优优、张茂、蒋宏、李春卫、沈红文、邬卫国和德石灵动承诺
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企业/本人应获得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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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
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企业/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
者损失。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及其关联方比依香港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经营发展的
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本公司将在首次减持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本
公司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比依企管承诺
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
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数量的 100%。减持股票
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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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
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本企业现金分
红时扣留与本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减持收益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一)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权益,维护公司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有关公司
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
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因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
前述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2)停止条件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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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述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时,将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增持、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工作,以
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
赞成票。
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
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均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则启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
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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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仍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时,则启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30%。
(1)公司回购
是否回购股份的决议;
决议,如不回购需要公告理由,如回购需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行相关法定程序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起 1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
票的计划,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次一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
毕。
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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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涉及公司回购义务,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
股价的承诺,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就未能履行承诺导致的投资者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要求
其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将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披露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
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
转股的情形除外。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将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披露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
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
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
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达到《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
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将遵守公
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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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回购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
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本公司将遵守发
行人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增持发行人股票、自愿延长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或董事会作出的其
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涉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的,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涉及董事会表决的,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提
名的董事投赞成票。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
责任。
四、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相关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首发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
实履行均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实际控制人闻继望承诺:
“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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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对发行人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
失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本人的现金分红用于补偿或赔偿。”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相挂钩;
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发
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现金分红用于补偿或赔偿。”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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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5)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现金股利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
经营;
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但
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后,现金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在计算分红比例
时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 1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应当相应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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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用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任意 3 个
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的资金视同为现金分红)。如存在以前
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金分红。
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尽量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东整体利益;
(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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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
见。利润分配预案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
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根据公司现状、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
整,以明确相应年度的股东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需经全体独立董事
的过半数同意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并形成决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应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
成书面审核意见。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
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三)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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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当事人对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文件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
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购回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
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发行
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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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汇会计师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我们
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伦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
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性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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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
于截留其从本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等措施,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
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将就该等损失予以赔偿。
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赔偿责任履行完毕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
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
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
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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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予以赔偿。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八、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核心产品替代风险
近年来,厨房小家电尤其是西式小家电和居家相关度高的新兴小家电品类得
到了普及推广。公司核心产品空气炸锅、空气烤箱逐渐被全球消费者接受并成为
家庭常用的加热类厨房小家电。目前公司核心产品空气炸锅、空气烤箱的销售占
比 75%左右,核心技术及核心产品均与加热类厨房小家电相关。由于加热类厨房
小家电行业产品工艺复杂度不高,行业内竞争对手与潜在市场进入者较多。随着
消费者偏好的多元化发展,行业内竞争对手针对消费者的新兴需求开始生产各式
新兴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公司核心产品空气炸锅、空气烤箱可能存在因加热
类厨房小家电行业产品的迭代与更新被新技术或新产品替代的风险。
(二)国际贸易形势风险
贸易政策的变动会对国际贸易形势产生影响。各国经济政策发生变动导致国
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以中美贸易战为例,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加征
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阻碍了我国部分出口企业的发展。报告期内
美国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多次调整关税税率。2018年9月,美国对中国出口至
美国的空气炸锅产品关税从0调整到10%;2019年5月又进一步调整至25%。2020
年4月起公司空气炸锅产品免征关税。2021年1月起,公司空气炸锅、空气烤箱产
品关税排除期满,税率恢复为25%。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并受到加征关税条款影响的产品为空气炸锅、空气
烤箱,受到加征关税影响的产品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不超过 20%。美国对公司出
口空气炸锅与空气烤箱征收关税税率的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期初至 2018 年 9 月 2019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2021 年 1 月-
产品
空气炸锅与
空气烤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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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出口的空气炸锅与空气烤箱关税税率经历了
“0-10%-25%-0-25%”的反复变化。若美国对中国出口加热类厨房小家电进一步加
征关税,将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对美国出口的空气炸锅、空气烤箱售价
在关税政策变化前后无显著变化,未出现客户因为关税提高而要求公司降价,从
而将加征关税风险转嫁给公司的情形。若美国客户因关税而减少订单或由公司承
担部分关税,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以 2020 年上述产品出口美国的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收入为基础测算,其他
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假设客户转嫁关税,对公司业绩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关税转嫁比例 10% 20% 30% 40% 50%
利润总额下降金额 522.89 1,045.78 1,568.67 2,091.56 2,614.45
利润总额下降比例 4.36% 8.73% 13.09% 17.46% 21.82%
注:极端情况下客户转嫁全部关税,公司不再向美国销售空气炸锅、空气烤箱产品,影响公
司毛利金额为 5,378.70 万元。
另外,我国厨房小家电出口业务全球领先,外贸企业可能面临进口国的反倾
销调查及其他贸易壁垒等约束措施。若未来国际贸易形势恶化,公司出口业务可
能受到一定影响。
(三)出口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8.42%、95.47%、
以美元为主,各期汇兑损益(损失为正,收益为负)分别为-454.67 万元、-274.29
万元、2,432.84 万元和 298.07 万元。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
汇率波动影响折算后人民币收入,进而影响毛利率水平,长远看来将影响产品出
口的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汇兑损益会造成公司业绩的波动。如果人民币持续
升值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转移影响,则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在
不考虑汇兑损益及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以 2020 年公司产品外销收入测算,
出口汇率变化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化 -0.2 -0.1 0.1 0.2
毛利变化金额 -3,021.99 -1,510.99 1,510.99 3,021.99
毛利变化比例 -25.22% -12.61% 12.61% 25.22%
毛利率影响 -2.29% -1.13% 1.10% 2.16%
净利润影响 -2,267.89 -1,133.95 1,133.95 2,267.89
净利率影响 -1.95% -0.96% 0.93% 1.84%
注:公司与客户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超过 3%会与客户协商调整产品售价,因此测算时
采用绝对值 0.2 范围内变化比例。
由上表所示,假设售价、产品结构和成本等因素都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变化
人民币汇率下跌 0.91 至 5.99,公司净利润将为 0。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塑料原料、包材、五金件及金属原
料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75%左右。各类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会随宏观经济、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而波动,未来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较难预测。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公司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测算如下:
采购价格变动比 电子元器
五金件 塑料原料 包材 金属原料 合计影响
例 件
-10.00% 2.03% 1.01% 1.04% 0.61% 0.53% 5.23%
-5.00% 1.01% 0.51% 0.52% 0.31% 0.27% 2.61%
注:上述数据测算以 2021 年上半年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且假设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期间费用比例等其他因素不变。
同时,若公司的产品设计工艺、业务结构发生调整,将改变各类原材料的具
体种类及相对比例,也会导致某一类型的原材料整体价格变动。上述原因所致的
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五)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的风险
万元、74,010.65 万元、116,332.65 万元和 75,994.43 万元,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账面余额分别为 6,848.07 万元、13,525.42 万元、29,939.79 万元和 28,966.13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07%、18.27%和 25.74%和 38.12%。报告内,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整体呈现持续增加且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客户结构调整、
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第四季度销售占比提升及部分大客户信用政策调整等。
未来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呈现增加趋势,有
可能会对公司盈利和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一、如果未来客户资信情况或与公
司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二、若应收账
款规模进一步扩大、账龄进一步上升,坏账准备金额会相应增加,甚至可能因为
客户无法偿还欠款而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三、如
果应收账款规模扩大,也会减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公司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
响。
(六)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9 年底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仍
在持续。面对新冠疫情,公司需要积极响应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采取有效
的应对措施,保障各个生产线及时复工复产,不可抗力风险对公司的风险应对能
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目的地市场的疫情仍相对严峻,在长期
的疫情发展态势下,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存在一定风险。如果未来公司或公司客户
所在区域发生其他诸如台风、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
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
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相关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已经中汇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1]7995 号)
根据上述审阅报告,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0,620.06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 57.10%,实现净利润 8,690.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604.48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6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利润 8,307.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21%,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良好。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3.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比率分别为 25.41%、17.70%和 16.66%,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现快速增长
态势。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影响外,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供应商的构成、主要产品的销售价
格、主要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
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1 年 1-12 月经营情况预计
基于公司目前的订单情况、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等,2021 年公司预计实现
营业收入 15.50-16.50 亿元,较 2020 年同比增长约 33-42%;预计实现净利润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10-1.15 亿元,较 2020 年同比增长约 8-13%。上
述 2021 年预计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
成盈利预测。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股票,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4,666.50 万股,占本
发行股数:
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发行价格: 12.50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8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91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
发行方式: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证
发行对象: 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8,331.25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1,856.69 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为 64,745,600.00 元,包括:
承销及保荐费 42,000,000.00
元,审计及验资费 12,971,698.11 元,律师费用 3,962,264.15 元,用
发行费用概算:
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216,981.13 元,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
其他费用 594,656.61 元。(以上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Biyi Electric Appliance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999.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闻继望
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20 日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
邮政编码:315400
联系电话:0574-6260 8313
传真号码:0574-6260 8313
互联网网址:http://www.nb-biyi.com
电子信箱:Biyi@biyigroup.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比依集团、比依香港、比依企管、郭爱萍、远宁睿鑫、西电天朗、
华桐恒越、邵成杰、李优优、张茂、蒋宏、李春卫、沈红文、邬卫国、德石灵动
净资产 145,765,200.00 元人民币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折合股份 13,999.50 万
股,每股 1 元,折股溢价部分 5,770,200.00 元人民币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务所出具“中汇会验[2020]479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止,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已收到发起人股东投入的出资额 145,765,200.00 元,均系以比依有限截至
(二)发起人
公司系比依有限以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折股,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比依集团 10,499.63 10,499.63 75.00
比依香港 1,119.96 1,119.96 8.00
比依企管 699.98 699.98 5.00
郭爱萍 314.99 314.99 2.25
远宁睿鑫 279.99 279.99 2.00
西电天朗 174.99 174.99 1.25
华桐恒越 174.99 174.99 1.25
邵成杰 140.00 140.00 1.00
李优优 105.00 105.00 0.75
蒋宏 105.00 105.00 0.75
张茂 105.00 105.00 0.75
李春卫 70.00 70.00 0.50
德石灵动 70.00 70.00 0.50
邬卫国 70.00 70.00 0.50
沈红文 70.00 70.00 0.50
合计 13,999.50 13,999.50 100.00
(三)发行人发起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公司发起人为比依集团、比依香港、比依企管、郭爱萍、远宁睿鑫、西电天
朗、华桐恒越、邵成杰、李优优、张茂、蒋宏、李春卫、沈红文、邬卫国、德石
灵动。其中,比依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闻继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比依企管设
立于 2019 年,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股份公司设立
前,比依集团、比依香港、比依企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比依有限的股权。公司股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东中自然人股东 8 名,非自然人股东 7 名。非自然人股东中的远宁睿鑫、西电天
朗、华桐恒越和德石灵动为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公司系由比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了比依有限的全部资产和
业务。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经营所需的货币资金、房屋及建筑物、生
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均为比依有限业务经营而形成。公
司设立时主要从事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的设计、生
产和销售业务。
(五)发行人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比依有限以其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合股
份、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以其在比依有
限的权益出资,比依有限的资产、业务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比依有限的债权、债
务关系也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在股份公司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
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
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改制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
化。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行。报告期内,除股权关系
以及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外,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
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交易,也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比依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
益由公司承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完整,合法拥有或使用与业务经营有关的
资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资产权证和资质证书更名手续均已办理完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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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20 日,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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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比依有限原名比依塑业。2001 年 2 月 26 日,香港杰禾有限公司签署公司章
程,设立比依塑业,注册资本 250 万美元,投资总额 500 万美元。
经余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余外经贸资(2001)20 号”文件批准,
宁波市人民政府于 2001 年 2 月 28 日颁发“外经贸外甬字(2001)0031 号”批准
证书,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1 年 3 月 20 日颁发“企独浙甬总字第 00514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章程规定,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250 万美元,由外方分三期于 2002 年
审验并出具了“余永会验(2001)438 号”验资报告。
期 2,000,000 港币出资和第三期 2,782,195.00 港币出资,折合注册资本 602,857.00
美元。
公司第二期和第三期出资已经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余永会
验(2002)4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股东具体出资及验资情况详见下表:
出资方 实缴出资时间 实缴出资额 验资情况
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余永会验
(2001)438 号”《验资报告》、中汇
号”《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杰禾有 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
限公司 2002 年 9 月 11 日 2,000,000 港币 1 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余永会验
(2002)489 号”《验资报告》、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验[2021]0740
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
注 1:折合注册资本 602,857 美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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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 出资方式
(万美元) (万美元) (%)
香港杰禾有限公司 250.00 250.00 货币 100.00
合计 250.00 250.00 - 100.00
东香港杰禾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比依香港。上述股权转让
价格为 1.00 美元/美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时,香港杰禾有限公司和比依香港均
由闻继望家族 100%持股。
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8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发的注册号为 3302004000354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 出资方式
(万美元) (万美元) (%)
比依香港 250.00 250.00 货币 100.00
合计 250.00 250.00 - 100.00
号”文件《关于同意宁波比依塑业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东比
依香港将其持有公司 75%的股权以 1.00 美元/美元注册资本、合计 187.50 万美元
的价格转让给比依集团,公司类型由台港澳法人独资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并由
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外经贸外甬字(2010)0055 号”批准证书。股权转让时,
比依香港和比依集团均由闻继望 100%持股。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
发的注册号为 33020040003543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 出资方式
(万美元) (万美元) (%)
比依集团 187.50 187.50 货币 75.0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 出资方式
(万美元) (万美元) (%)
比依香港 62.50 62.50 货币 25.00
合计 250.00 250.00 - 100.00
号”文件《关于同意宁波比依塑业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同意公司名称由“宁
波比依塑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比依电器有限公司”。2010 年 9 月 16 日,宁波
市市场监管局向比依有限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万美元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250.00 万美元增加至 1,418.00 万美元。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发的 91330281726401735D 号《营业执照》。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
出资方 出资方式
(万美元) (万美元) 例(%)
比依集团 1,063.50 1,063.50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75.00
比依香港 354.50 354.50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25.00
合计 1,418.00 1,418.00 - 100.00
其持有公司 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70.90 万美元)以 28.21 元/美元注册资本
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比依企管。同日,比依集团出具了《放弃优先
受让权的声明》。
对于上述事宜,余姚市商务局出具了编号为“甬外资余姚备 201900291”的《外
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发的 91330281726401735D 号《营业执照》。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 出资方式
(万美元) (万美元) (%)
比依集团 1,063.50 1,063.50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75.00
比依香港 283.60 283.60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20.00
比依企管 70.90 70.90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5.00
合计 1,418.00 1,418.00 - 100.00
给郭爱萍、远宁睿鑫及西电天朗等 12 名投资者。同日,比依集团和比依企管出
具了《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对于上述变更事宜,余姚市商务局出具了编号为 IR202004052873YQV 的《外
商投资(公司/合伙企业)变更报告回执》。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
发的 91330281726401735D 号《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 出资方式
(万美元) (万美元) (%)
比依集团 1,063.50 1,063.50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75.00
比依香港 113.44 113.44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8.00
比依企管 70.90 70.90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5.00
郭爱萍 31.91 31.91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2.25
远宁睿鑫 28.36 28.36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2.00
西电天朗 17.73 17.73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1.25
华桐恒越 17.73 17.73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1.25
邵成杰 14.18 14.18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1.00
李优优 10.64 10.64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0.75
蒋宏 10.64 10.64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0.75
张茂 10.64 10.64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0.75
李春卫 7.09 7.09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0.50
德石灵动 7.09 7.09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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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 出资方式
(万美元) (万美元) (%)
邬卫国 7.09 7.09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0.50
沈红文 7.09 7.09 货币/资本公积转增 0.50
合计 1,418.00 1,418.00 - 100.00
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和天源评估师分别对
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
净资产 145,765,200.00 元人民币折合股份 13,999.50 万股,每股 1 元,剩余部分
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西电天朗、华桐恒越、邵成杰、李优优、张茂、蒋宏、李春卫、沈红文、邬卫国、
德石灵动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发起设立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创立费用的报告》、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通过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选举闻继
望、汤雪玲、闻超、张淼君子、胡东升、金小红为公司董事,徐群、朱容稼、陈
海斌为独立董事,翁建锋、章园园为公司监事。同日,比依电器召开首次职工代
表大会,同意选举张磊为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并聘任闻继望先生为董事长、
聘任胡东升先生为总经理、聘任林建月先生和谭雄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金小红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闻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翁建锋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确认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其拥有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145,765,200.00 元折合股份 13,999.50 万股,每股 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元,折股溢价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份总数为 13,999.5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比依集团 10,499.63 10,499.63 75.00
比依香港 1,119.96 1,119.96 8.00
比依企管 699.98 699.98 5.00
郭爱萍 314.99 314.99 2.25
远宁睿鑫 279.99 279.99 2.00
西电天朗 174.99 174.99 1.25
华桐恒越 174.99 174.99 1.25
邵成杰 140.00 140.00 1.00
李优优 105.00 105.00 0.75
蒋宏 105.00 105.00 0.75
张茂 105.00 105.00 0.75
李春卫 70.00 70.00 0.50
德石灵动 70.00 70.00 0.50
邬卫国 70.00 70.00 0.50
沈红文 70.00 70.00 0.50
合计 13,999.50 13,999.50 100.00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产品概览
公司是一家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
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持
着“美食每刻在一起”的理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针对不同人群的饮食需求,
积极研发开拓健康厨房小家电品类。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ODM/OEM 业务和
“BIYI 比依”自主品牌 OBM 业务。目前 ODM/OEM 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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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仍为发展初期。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于 2003 年开始出口油炸锅,2015
年成功研发空气炸锅并对外销售,2018 年成功研发空气烤箱并开始销售。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2,513.66 8,626.14 30,467.25 48,078.94 64,168.09 46,230.55
空气炸锅
销售占比 10.06% 23.41% 49.39% 65.06% 55.23% 60.96%
销售收入 - - - 1,502.17 18,441.87 11,720.55
空气烤箱
销售占比 - - - 2.03% 15.87% 15.46%
注:2016 年至 2017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空气炸锅凭借其多功能的烹饪方式和拆卸、清洗等各环节的使用便捷性,在
全球诸多国家销售了近 10 年且长期保持增长的态势,成为全球家庭厨房常用电
器。公司在空气炸锅热销的同时,于 2019 年推出空气炸锅的升级款产品空气烤
箱并迅速得到推广。空气炸锅和空气烤箱目前已进入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共存、
稳步增长的阶段。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紧跟加热类厨房小家电领域市
场动态,及时改良产品并不断设计创新,能够对行业相关产品的迭代更新快速做
出反应。
公司作为产品远销欧美的专业炸锅世家,不忘品牌的初心,二十年来通过不
断的匠心坚持,矢志不渝地创造出能够更好兼顾美味与健康的产品。目前,公司
的代表性产品主要为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系列产品。其中,
空气炸锅、空气烤箱为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公司依托较强的加热/散热结构设
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及交付能力,目前已进入众多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国内外客
户的供应链体系。且经过持续的技术升级,公司在业内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已获
得了来自 Philips/飞利浦、NEWELL/纽威品牌、SharkNinja/尚科宁家、De'Longhi
Group/德龙公司、SEB/法国赛博集团、小熊电器、苏泊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业
务订单与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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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立足于高品质厨房小家电领域,始终把消费者需求和产品创新摆在首
位。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智能电油炸锅及其控制系统”、“空气炸锅整
机热循环和冷风系统结构”及“空气炸锅式烤箱整机热循环和冷风系统结构”等核
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 118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公司建设的研发中心获“德国 T?V 莱茵集团制造商现场测试实验室”以及
“Intertek 卫星计划认可实验室”等专业认证。
近年来,公司荣获国家相关机构及行业组织颁发的多种奖项,具体包括国家
质检总局颁发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风门”等国家标准起草单位证书,工信部颁
发的“电自动控制器”等行业标准起草单位证书,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商会颁发的
“中国十大厨房家电出口企业”(2016 至 2020 年连续五年获得)、“2020 年中国十
大电烤箱出口企业”、“推荐出口品牌”奖、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浙江外贸出口重
点联系企业”奖、浙江省商务局颁发的“浙江出口名牌”奖、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
协会颁发的“中国好技术”奖以及 Philips/飞利浦颁发的“2020 年项目快速交付供
应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证的“上云标杆企业”、宁波市就业工作领导小
组颁发的“宁波市吸纳就业先进单位”奖等奖项。
公司以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为主要产品,具体包括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
锅、烤盘、煎烤器和其他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公司主要产品图示、产品特性及主
要客户等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图片 产品特性 主要客户
NEWELL/纽威品
牌、Hamilton
机械式实用 2、 加热等量食物效率比烤箱高
Beach/汉美驰、
型空气炸锅 3、 锅内热风循环均匀加热食物
Britania/宝力达等
客户
的全部特性
Philips/飞利浦、苏
泊尔、NEWELL/
智能触屏科 可见,比机械式实用型操作更
纽威品牌、
技空气炸锅 为简单智能
SharkNinja/尚科宁
家等客户
控时,配置一键选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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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产品图片 产品特性 主要客户
智能触屏科技空气炸锅的全 De'Longhi Group/
部功能 德龙公司、
空气烤箱 2、 可配备烧烤针、隔网、转笼、 KENWOOD/凯伍
烤鸡架等配件,使加热更均匀 德、NEWELL/纽
Seclect Brands /精
选品牌
(Wal-mart)、
炸制
油炸锅 Auchan Group/瓯
尚、
Russel Hobbs/领豪
等客户
NEWELL/纽威品
烤盘与 小家电
牌、Bodum/波顿等
煎烤器 2、 高效能一体式发热装置使煎
客户
烤食物更快捷有效
MEDION/美德隆、
其他加热类 1、 华夫饼机、三明治机等其他加 METRO
厨房小家电 热类厨房小家电 SOURCING/美德
龙等客户
(二)发行人采购及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部、计划部依据订单交货
期限、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计划;财务部根据物料
需求计划向供应商询价,并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筛选,下达采购订单。
从客户订单到向供应商下达采购需求的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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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付款政策方面,公司在采购塑料粒子时主要采取预付款及现款交割的形
式,而采购其他原材料时一般根据供应商的具体情况约定付款方式,账期通常在
稳定上升,公司与各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模式相对稳定。
财务部与质检部参与采购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原料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子元器件 20,137.76 32.67% 30,416.26 35.49%
五金件 10,053.23 16.31% 13,691.73 15.98%
塑料原料 10,300.46 16.71% 11,297.86 13.18%
包材 6,069.51 9.85% 9,442.7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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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原料 5,293.23 8.59% 6,291.82 7.34%
委外加工 4,992.13 8.10% 6,265.88 7.31%
其他原材料 4,800.53 7.79% 8,300.46 9.68%
总计 61,646.86 100.00% 85,706.74 100.00%
原料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子元器件 16,588.06 35.60% 15,580.05 34.05%
五金件 6,530.49 14.02% 6,991.74 15.28%
塑料原料 6,845.42 14.69% 5,693.10 12.44%
包材 5,890.75 12.64% 5,558.10 12.15%
金属原料 4,333.09 9.30% 4,703.39 10.28%
委外加工 2,108.05 4.52% 2,763.62 6.04%
其他原材料 4,295.20 9.22% 4,472.38 9.77%
总计 46,591.08 100.00% 45,762.38 100.00%
注:电子元器件主要系罩极马达、电热管、PCB 板组件及温控器等;五金件主要系喷漆内
锅/外锅及网篮组件等金属构件;金属原料主要为不锈铁板、冷轧板、铝板等;塑料原料主
要系 PP 粒子、PBT 粒子等;包材主要系纸盒、纸箱、纸托及泡沫等;委外加工主要系喷涂
加工费、注塑加工费等;金属原料主要系镀锌板、冷轧板等;其他原材料主要系喷油涂料、
螺丝螺帽等标准紧固件等。
公司当前主要产品为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采
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五金件、塑料原料、包材及金属原料等。报告
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比例总体稳定,电子元器件的采购金额占总成本
的 30%以上,五金件、塑料原料及包材占比在 10%以上。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为电能,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用电量(万度) 872.08 1,492.56 1,233.19 896.31
电费总额(万元) 595.94 984.57 841.40 611.63
平均电价(元/度) 0.68 0.66 0.68 0.6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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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类型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电子元器件 5.26 7.04% 4.91 9.88%
五金件 1.42 11.68% 1.27 23.21%
塑料原料 10.94 22.78% 8.91 -2.81%
包材 0.80 5.26% 0.76 -7.47%
金属原料 8.57 18.04% 7.26 -5.12%
原料类型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电子元器件 4.47 5.18% 4.25 -
五金件 1.03 -15.05% 1.21 -
塑料原料 9.17 0.76% 9.10 -
包材 0.82 5.65% 0.78 -
金属原料 7.66 -10.30% 8.54 -
公司在采购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采购主管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
对各项主要原材料在确立采购合同前皆会设置询价、议价等环节,并在逐层监督
的体系下严格执行。采购价格为综合考虑多家供应商报价及其相应产品质量的结
果。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主要系各类材料细分构成变
动所致。具体而言,五金件 2019 年均价较 2018 年下降主要系价格较高的油网组
件、内锅部件、外锅部件和白胚部件采购占比下降;五金件 2020 年均价较 2019
年上升主要系价格较高的铝盘、内锅、隔网、转笼等部件因空气烤箱生产规模扩
大导致采购占比上升;金属原料 2019 年均价较 2018 年下降主要系单价较低的镀
锌板及冷轧板采购占比提升,单价较高的不锈铁板占比下降。2021 年 1-6 月公司
原材料采购价格随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而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冷轧板、镀锌板及塑料的价格变化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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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金属原料及其制成的五金件、
塑料粒子及包材,参考公司生产耗用材料占比拆分公司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
中材料成本,且公司存货周转率约 60 天,假设其他影响毛利率的因素不变(售
价、汇率、材料单位耗用等),参考 2021 年 1-6 月各大类材料平均采购单价及 2020
年 11-12 月平均采购单价变动幅度进行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价格变
平均采购 动引起主营 对毛利率 对净利率
材料类别 业务成本-材
价格变动 业务成本变 影响 影响
料成本
动
电子元器件 26,564.81 2.45% 651.06 -0.56% -0.48%
五金件 11,050.74 0.59% 65.58 -0.06%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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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变
平均采购 动引起主营 对毛利率 对净利率
材料类别 业务成本-材
价格变动 业务成本变 影响 影响
料成本
动
塑料原料 9,679.48 19.92% 1,928.11 -1.66% -1.41%
包 材 8,523.32 9.63% 820.49 -0.71% -0.60%
金属原料 6,533.65 17.52% 1,144.60 -0.99% -0.84%
其他原料 4,866.63 - - - -
小 计 67,218.64 - 4,609.85 -3.97% -3.37%
上表可知,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2021 年 1-6 月原材料价格变动,对
毛利率的影响约-3.97%,对净利率的影响约-3.37%。但在公司协商调价、降本增
效的积极努力下,实际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小,具体措施包括:调
整售价;优化产品结构及部件设计,提高部件标准化,降低采购及加工成本;通
过设计优化,精简部分原材料单位耗用;与客户协议在不调整售价的情况下,减
少配件。
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对毛利率的影响:
金属原 合计影
采购价格变动比例 电子元器件 五金件 塑料原料 包材
料 响
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对毛利率的影响:
-10.00% 2.03% 1.01% 1.04% 0.61% 0.53% 5.23%
-5.00% 1.01% 0.51% 0.52% 0.31% 0.27% 2.61%
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对净利润的影响:
-10.00% 1,311.02 654.51 670.56 395.27 344.71 3,376.07
-5.00% 655.51 327.25 335.28 197.64 172.35 1,688.03
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对净利率的影响:
-10.00% 1.73% 0.86% 0.88% 0.52% 0.45% 4.44%
-5.00% 0.86% 0.43% 0.44% 0.26% 0.23%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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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原 合计影
采购价格变动比例 电子元器件 五金件 塑料原料 包材
料 响
注 1:上述数据测算以 2021 年 1-6 月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并假设某一材料大类价格波动时,
其他材料价格、工费均不发生变化;
注 2:计算过程:①毛利率变动比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材料成本*[(1-某材料采购占比)
+ 某材料采购占比/(1+某材料价格波动比例)]-营业成本人工成本-营业成本制造费用)/营
业收入-现毛利率
②净利润变动金额=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1-所得税税率 15%)
③净利率变动比例=净利润变动/营业收入
由上表所示,假设产品售价、汇率、产品结构等因素都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单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 10%以内,对毛利率的影响幅度不超过 3%,对净
利率的影响幅度不超过 2%;所有主要原材料波动幅度达到 10%,对毛利率的合
计影响为 5.23%,对净利率的合计影响为 4.44%;极端情况下,当单一原材料或所
有主要原材料上涨幅度分别达到 40%-153%和 15.67%,净利润将为 0。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占同类产品 采购主要
年份 公司名称 金额
额比例 采购比例 原材料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3,728.89 6.05% 36.20% 塑料粒子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20.92 4.90% 15.00% 罩极马达
宁波迈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499.50 2.43% 14.56% 塑料粒子
宁波齐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 1,396.04 2.26% 26.37%
镀锌板
PCB 板组
宁波市舜力衡电子有限公司 1,382.15 2.24% 6.86%
件等
合计 11,027.51 17.89% - -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47.34 6.12% 17.25% 罩极马达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4,309.73 5.03% 38.15% 塑料粒子
PCB 板组
宁波市舜力衡电子有限公司 3,408.92 3.98% 11.21%
件等
深圳市安吉尔电热器有限公司 2,392.03 2.79% 7.86% 电热管
冷轧板、镀
宁波齐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 2,258.59 2.64% 35.90%
锌板
合计 17,616.62 2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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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采购总 占同类产品 采购主要
年份 公司名称 金额
额比例 采购比例 原材料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34.28 6.08% 17.09% 罩极马达
冷轧板、镀
宁波齐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 1,859.15 3.99% 42.91%
锌板
余姚市春霖塑业有限公司 1 1,503.58 3.23% 21.96% 塑料粒子
宁波鲸鱼电源线有限公司 1,510.374 3.24% 9.11% 电源线
合计 10,589.11 22.73% - -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2,518.98 5.50% 44.25% 塑料粒子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12.44 4.83% 14.20% 罩极马达
宁波鲸鱼电源线有限公司 1,619.85 3.54% 10.40% 电源线
宁波齐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 1,598.84 3.49% 33.99%
锌板
油网等五
佛山市亿璞电器有限公司 3 1,490.16 3.26% 21.31%
金件
合计 9,440.26 20.63% - -
注 1:余姚市春霖塑业有限公司和余姚市理特塑料厂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 2:宁波齐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宝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 3:佛山市逸文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和佛山市亿璞电器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 4:宁波鲸鱼采购金额包含公司通过余姚市企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宁波鲸鱼商品 588.94
万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相关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注 5:公司采购分类为电子元器件、五金件、塑料原料、包材、金属原料、委外加工,上述
占同类产品采购比例根据以上分类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累计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相对稳定,
保持在 2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总体保持稳定。公司 2019 年末停止了
与宁波鲸鱼的关联交易使其退出公司 2020 年前五大供应商。2020 年新增的前五
大供应商宁波市舜力衡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安吉尔电热器有限公司主要系公
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公司 2020 年对其的采购占比有所上升。2021 年 1-6 月新
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宁波迈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系 2021 年 1-6 月公司对其的
采购占比有所上升。
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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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加热类厨房小家电,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
辅,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不足 10%。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需求
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基于小批量零星部件、临时性产能不足或对部分技术含量
较低的加工环节采用了外协加工的模式。
(1)自主生产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在接收到客户的确认订单后,采购部门购
进原料,再由各生产部门按照客户要求的型号、数量以及交货期组织生产,快速
响应客户需求。根据客户每月滚动式的预计订单制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生产计
划,并按排产计划制定物料采购计划。从销售部门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通知单》
至生产部门完成交货约 1 个月左右时间。
公司生产流程包括注塑、冲压、丝印、喷涂、组装。公司冲压与喷涂生产线
均采用集中生产的方式,而注塑生产则采用小件集中生产、大件根据订单生产的
模式。公司目前注塑由机器手完成操作,基本能够实现自动生产;冲压流程有 6
条全自动生产线,由 51 台机器人操作,人工生产部分小型件;喷涂流程有 6 条
全自动生产线,由 8 台 ABB 全自动机器人操作;总装流程有 23 条半自动流水线,
配有 AI 视觉温度检测、由机器人完成自动码垛以及拧螺丝。为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车间耗损,公司积极优化生产线,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目前生产线已基本
实现在线生产与智能化生产,其中公司注塑环节引入了工业互联网生产方式,完
成了产线机台的在线排产与生产监测,有效地避免了人工传递过程中产品表面擦
划等情况。公司在未来还可能通过功能结构模块化等模块化生产方式进一步提高
自动化程度及效率。
(2)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公司订单快速增长的生产需求,公司对小批量零星部件、
临时性产能不足或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环节采取了外协加工,整体委外加工
规模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委外加工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4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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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空气炸锅 179.71 258.882 144.05% 341.80 425.832 124.58%
空气烤箱 44.93 45.40 101.05% 58.08 59.73 102.84%
油炸锅 68.35 128.462 187.93% 174.84 211.712 121.09%
其 他 55.93 57.17 102.23% 107.00 108.61 101.50%
空气炸锅
(剔除委外入库)
油炸锅
(剔除委外入库)
合计
(剔除委外入库)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空气炸锅 278.42 279.30 100.32% 193.96 207.11 106.78%
空气烤箱 5.50 5.89 107.09% - - -
油炸锅 160.02 165.27 103.28% 206.56 216.99 105.05%
其 他 64.62 59.89 92.68% 85.16 85.43 100.32%
合计 508.56 510.35 100.35% 485.68 509.53 104.91%
注 1: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分别计算含委外加工入库产量的产能利用率及不含委外加工
入库产量的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空气炸锅、空气烤箱和油炸锅的产能利
用率均保持在 100%以上,主要系客户订单量较大,公司现有产能紧张。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公司业务包括 ODM/OEM 业务和自主品牌业务,其中 ODM/OEM 业务销售
均为直接销售,根据品牌方客户的生产订单提供产品设计、生产和交付,产品向
终端客户的市场推广、品牌宣传和销售服务均由品牌方自行负责。公司自主品牌
业务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主要通过公司直营线上店铺直接对终端消费者
销售;经销则通过经公司授权的线上线下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内,公
司直销经销的客户数量及占比、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客户数量 收入
年份 客户类型
金额(个)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直销 237 97.13% 75,712.20 99.84%
合计 244 100.00% 75,831.58 100.00%
直销 265 97.43% 114,986.70 98.97%
合计 272 100.00% 116,186.54 100.00%
直销 241 94.14% 72,198.06 97.70%
合计 256 100.00% 73,894.71 100.00%
直销 220 100.00% 61,686.61 100.00%
合计 220 100.00% 61,686.61 100.00%
(1)ODM/OEM 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展会和客户推荐的方式接触并赢得境内外客户。ODM 销售模
式下,公司负责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客户、对产品提出外观、功能、技术
规格等具体的需求,并在产品外观上使用其商标或品牌。OEM 模式下,由客户
主导产品设计方案,客户提供设计图纸、设计概念,公司提供建议并实现 OEM
客户的设计方案。在与客户洽谈合作方案后,公司通过邀请客户参观、试生产、
洽谈订单等方式逐步取得客户信赖。订单落地后,销售人员通过持续跟踪客户反
馈,不断优化采购、生产、研发等环节,从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并提升客户满
意度。通过不断的沟通交流及持续的优质服务,公司对大部分客户的销售规模不
断扩大。目前,公司已经积累了一批如 Philips/飞利浦、NEWELL/纽威品牌等加
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战略合作客户,其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北美、南美、东南亚,
部分销往中东及南非。公司外销产品的具体销售流程如下: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OEM业务主要为Select Brands等客户订单,客户数量在5个
以内且相对稳定。公司ODM模式下客户数量在200个左右,除了飞利浦、newell
等大客户外,也存在数量较多的小额交易客户。ODM模式下客户数量较多主要
系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市场规模较大,行业内的品牌较多,尤其近年来空气炸锅全
球市场快速发展,参与者活跃,品牌市场格局较为分散;②公司产品远销70余个
国家/地区,各国厨房小家电市场参与者均有向公司采购产品,小客户采购稳定。
公司代工业务下存在大量小额交易的客户的情况符合行业惯例。同为代工业
务模式的新宝股份2014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表明其拥有超1,000个客户,而以
食品加工及搅拌机产品代工业务为主的博菱电器(A21048.SZ)披露的2020年
ODM客户数量为142个。
公司代工模式下根据客户是否拥有品牌可以将客户划分为品牌商和经品牌
商授权的代理商、贸易商等非品牌商。公司在与贸易商等非品牌商合作前均会核
实非品牌商取得的品牌授权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商的占比不断上升。
各类客户数量及销售金额占代工模式客户总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家
业务模式
客户数量 数量占比 客户数量 数量占比 客户数量 数量占比 客户数量 数量占比
品牌商 173 85.22% 181 80.44% 174 77.68% 160 76.92%
非品牌商 30 14.78% 44 19.56% 50 22.32% 48 23.08%
合计 203 100.00% 225 100.00% 224 100.00% 208 100.00%
公司对品牌商和经品牌商授权的代理商的销售的定价、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
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业务
产品类别
模式 金额 平均 金额 平均 金额 平均 金额 平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价格 占比 价格 占比 价格 占比 价格
空气炸锅 60.01 181.58 16.27 51.43 164.68 24.82 50.29 166.78 25.35 37.61 164.63 19.91
空气烤箱 14.98 291.60 21.76 15.52 321.01 28.00 1.58 308.72 30.08 - - -
品牌
油炸锅 9.27 93.10 13.64 10.82 98.15 18.51 13.68 95.52 21.25 18.87 92.55 18.67
商
其他 8.09 117.69 12.58 10.59 113.29 16.30 9.55 113.67 21.04 12.96 99.76 17.44
小计 92.35 167.85 16.58 88.36 156.57 23.59 75.10 140.67 24.15 69.44 123.51 19.1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空气炸锅 0.84 161.65 19.69 2.53 144.04 19.40 13.73 165.21 21.70 11.76 152.66 19.11
空气烤箱 0.44 305.43 29.78 0.68 322.54 32.24 0.48 332.42 33.35 - - -
非品
油炸锅 6.24 109.45 9.97 8.35 113.89 14.55 10.54 116.55 15.27 18.24 116.77 12.52
牌商
其他 0.13 115.80 15.34 0.08 126.81 23.75 0.13 94.84 20.38 0.56 96.54 15.70
小计 7.65 118.09 12.26 11.64 124.35 16.70 24.90 141.08 19.20 30.56 127.85 15.32
合计 100.00 162.61 16.25 100.00 151.99 22.78 100.00 140.77 22.92 100.00 162.61 16.25
公司对贸易商等非品牌商的毛利率整体低于品牌商主要系贸易商采购公司
对非品牌商销售的油炸锅产品比例较高所致。同类产品毛利率较为接近,差异主
要系产品型号不同所致。
公司为非品牌商代工具有商业合理性,主要原因为①部分海外品牌商为降低
供应商取得成本,通过授权贸易商其自身品牌采购代工厂产品;②Select Brands/
精选品牌等公司通过取得全球各国优质品牌并通过运营管理盈利。同行业可比公
司普遍存在非品牌商代工的情况,其中公司客户 Select Brands/精选品牌为北鼎股
份 2017 年度前五大客户,公司客户 MEDION/美德隆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
(2)自主品牌业务
公司基于多年的 ODM/OEM 沉淀,已经对于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形成了成熟
的产品设计及量产能力。在加强国内外 ODM/OEM 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
拓自主品牌业务,主要通过天猫商城等线上电商平台进行推广。同时,公司也紧
跟潮流,通过比依天猫旗舰店直播间等渠道尝试直播电商。报告期内,公司自主
品牌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尚不足 5%。公司内销产品的销售流程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线上销售金额 311.12 2,503.19 437.12 59.73
其中:在阿里系平台的线
上销售
线上销售占公司主营业务
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由于公司线
上销售绝大部分系通过阿里系平台(天猫旗舰店、淘宝、阿里巴巴)进行销售,
故以下仅对公司天猫旗舰店、淘宝、阿里巴巴等阿里系电商平台线上销售做具体
分析。
报告期内,阿里系电商平台消费金额、客户数量、购买次数、购买数量及次
均消费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消费总金额①(万元) 289.20 2,354.18 400.69 59.73
客户总数量②(万人) 0.85 10.74 0.91 0.18
购买总次数③(万次) 0.97 11.30 1.04 0.19
购买总数量④(万台) 1.51 13.20 1.35 0.28
人均购买次数(次/人)③/② 1.14 1.05 1.14 1.07
人均消费金额(元/人)①/② 340.96 219.27 441.24 327.71
次均消费金额(元/次)①/③ 298.82 208.37 386.17 306.20
次均购买件数(个/次)(客单量)
④/③
报告期内,阿里系电商平台人均购买次数分别为 1.07 次/人、1.14 次/人、1.05
次/人和 1.14 次/人,人均销售金额分别为 327.71 元/人、441.24 元/人、219.27 元/
人和 340.96 元/人,次均消费金额分别为 306.20 元/次、386.17 元/次、208.37 元/
次和 298.82 元/次,次均购买件数分别为 1.44 个/次、1.31 个/次、1.17 个/次和 1.56
个/次,人均购买次数均为 1 次左右,均次购买件数小于 2 件,大额订单及刷单
的概率较低。阿里系电商平台具体销售情况分析如下:
照地理区域进行划分,报告期各期销售区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区域分 销售金 收入占 销售金 收入占 销售金 收入占 销售金 收入占
布 额 比 额 比 额 比 额 比
华 东 172.20 51.42% 741.99 31.52% 187.24 46.73% 36.03 60.32%
华 北 21.88 6.53% 473.88 20.13% 25.44 6.35% 5.58 9.34%
东 北 19.04 5.68% 435.93 18.52% 18.28 4.56% 5.16 8.64%
华 南 81.06 24.20% 367.09 15.59% 139.40 34.79% 5.64 9.44%
华 中 21.90 6.54% 146.82 6.24% 14.63 3.65% 3.86 6.46%
西 北 6.84 2.04% 113.78 4.83% 4.84 1.21% 1.25 2.09%
西 南 11.98 3.58% 74.69 3.17% 10.87 2.71% 2.20 3.68%
小 计 334.90 100.00% 2,354.18 100.00% 400.69 100.00% 59.7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阿里系电商平台工作人员根据终端用户下单快递地址,从
发行人工厂所在地浙江余姚向其发送快递。发行人阿里系电商平台客户区域分布
以华东、华北、华南为主。
单位:个
单一用户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下单次数 用户数 数量占比 用户数 数量占比 用户数 数量占比 用户数 数量占比
小 计 8,482.00 100.00% 107,364.00 100.00% 9,108.00 100.00% 1,808.00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阿里系电商平台单一用户年度购买次数绝大部分为 1 次,
单一用户下单次数在 1 次的订单数量占当期总订单数量的比例均超 90%。
单位:个
订单金额区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度 2018 年度
间 订单数量 数量占比 订单数量 数量占比 订单数量 数量占比 订单数量 数量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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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9,678.00 100.00% 112,983.00 100.00% 10,376.00 100.00% 1,935.00 100.00%
报告期内,阿里系电商平台单笔订单金额主要集中在 0 元-400 元区间,0 元
-400 元区间订单数量占当期总订单数量的比例约为 90%左右,与实际产品单位
售价分布情况较为匹配。综上,公司阿里系电商平台收入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刷
单、大额、异常等行为。
Group/德龙公司、SEB/法国赛博集团等国际大客户的订单的获取上,减少了对线
上销售渠道的布局推广。公司相关平台使用及推广费用减少导致2021年1-6月的
电商销售收入较2020年下降较为明显。
截至目前,公司采取专注服务于飞利浦等国际知名大客户的整体战略,对自
主品牌的推广相对较少导致自主品牌发展放缓。自主品牌业务发展放缓系公司主
动选择,自主品牌未面临较大发展瓶颈。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 96.94%、101.92%、94.21%和 95.20%,
主要产品未出现滞销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空气炸锅 258.88 255.26 98.60% 425.83 389.07 91.37%
空气烤箱 45.40 40.05 88.22% 59.73 57.28 95.89%
油炸锅 128.46 118.03 91.88% 211.71 206.36 97.47%
其 他 57.17 53.08 92.85% 108.61 106.51 98.07%
合计 489.91 466.41 95.20% 805.88 759.21 94.21%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空气炸锅 279.3 286.72 102.66% 207.11 188.44 90.99%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空气烤箱 5.89 4.75 80.65% - - -
油炸锅 165.27 167.52 101.36% 216.99 221.72 102.18%
其 他 59.89 61.16 102.12% 85.43 83.77 98.06%
合计 510.35 520.15 101.92% 509.53 493.93 96.94%
注: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产量包含委外加工入库产量。
公司主要通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国内外知名会议论坛以及
客户推荐等方式获取公司主要客户。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均为公司 ODM/OEM
业务直销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空气炸锅 4,450.65 5.86%
烤盘 3,067.24 4.04%
其他 447.37 0.59%
小计 10,038.59 13.21%
年 1-6 空气烤箱 4,104.57 5.40%
月
小计 4,366.27 5.75%
空气炸锅 2,389.74 3.14%
空气烤箱 1,657.01 2.18%
油炸锅 112.82 0.15%
小计 4,159.56 5.47%
合计 39,253.03 51.65%
空气炸锅 12,552.34 10.79%
烤盘 6,859.60 5.90%
年 空气烤箱 451.49 0.39%
其他 769.80 0.66%
小计 21,519.83 18.5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空气烤箱 10,871.55 9.35%
小计 11,153.85 9.59%
油炸锅 7,364.61 6.33%
空气炸锅 660.06 0.57%
空气烤箱 28.98 0.02%
小计 8,053.65 6.92%
空气炸锅 5,189.77 4.46%
空气烤箱 1,873.88 1.61%
油炸锅 253.34 0.22%
小计 7,316.98 6.29%
空气炸锅 6,167.67 5.30%
小计 6,176.78 5.31%
合计 54,221.09 46.61%
空气炸锅 7,192.50 9.72%
烤盘 2,344.58 3.17%
其他 748.48 1.01%
小计 11,190.19 15.12%
油炸锅 4,472.43 6.04%
空气炸锅 1,638.88 2.21%
空气烤箱 50.60 0.07%
年
小计 6,280.75 8.49%
空气炸锅 4,902.57 6.62%
油炸锅 295.66 0.40%
其他 21.31 0.03%
小计 5,219.54 7.05%
空气炸锅 4,880.13 6.59%
小计 4,882.63 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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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炸锅 3,889.84 5.26%
油炸锅 86.25 0.12%
其他 2.83 0.00%
小计 4,007.84 5.42%
合计 31,580.95 42.68%
油炸锅 6,658.97 10.77%
小计 7,850.45 12.70%
空气炸锅等 5,646.02 9.13%
油炸锅 105.92 0.17%
其他 43.71 0.07%
小计 5,795.65 9.37%
烤盘 1,877.50 3.04%
空气炸锅 1,396.69 2.26%
年
其他 663.21 1.07%
小计 4,741.09 7.67%
空气炸锅 4,000.69 6.47%
煎烤器 106.41 0.17%
其他 28.83 0.05%
小计 4,234.58 6.85%
合计 25,024.66 40.48%
注 1:纽约上市公司 NEWELL Rubbermaid 包含美国 NEWELL、Appliances & Cookware 和
JCS 等公司,2019 年收入 97.15 亿美元。
注 2:美国 Pampered Chef 成立于 1980 年,主要通过销售顾问在家举行家庭派对烹饪秀的方
式销售产品,于 2002 年被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收购。
注 3:美国 Select Brands 代理运营了 Toast Master 等多个厨房家电品牌。终端销售区域包括
美国、哥伦布、墨西哥和巴西等地区,主要销售渠道为 Wal-mart 等商场超市。
注 4:RKW China 成立于 1989 年,是欧洲的家用电器制造商。
注 5:美国 SENSIO 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从事厨房家电业务,目前拥有 Bella、Crux 等七大
品牌。
注 6:巴西 Britania 系巴西家电品牌企业,1956 年成立并专注于家电领域,目前已拥有 300
余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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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7:德国 Innovation 现已更名为 Medion,1982 年成立于德国埃森,欧洲知名消费电子公
司,产品包括烤箱等小家电。
注 8:美国 Team 终端销售区域包括美国、法国和英国等地区,主要销售渠道为沃尔玛。
注 9:SharkNinja 是 JS Global(1691.HK)子公司,Ninja 品牌主要负责厨房电器的销售。
注 10:飞利浦包含 Philips Consumer Lifestyle Bv 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不断提升,销售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40.48%、42.68%、46.61%和 51.65%,前五大客户随公司下游客户的不断
开拓及客户的战略布局情况每年有所变化。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的情形。
同时,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包含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往美国、哥伦比亚、英国等70余个国家/地区,客户
销售区域相对分散。公司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国家/地区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荷兰 4,995.30 6.57%
阿联酋 1,634.69 2.15%
韩国 1,560.75 2.05%
法国 962.95 1.27%
其他国家、地区 4,546.51 5.98%
小计 14,923.83 19.64%
美国 2,976.82 3.92%
哥伦比亚 2,688.92 3.54%
墨西哥合众国 1,105.53 1.45%
智利 693.48 0.91%
其他国家、地区 1,799.97 2.37%
小计 10,038.59 13.21%
美国 5,727.18 7.54%
SharkNinja/
尚科宁家
小计 5,764.77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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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4,273.68 5.62%
小计 4,366.27 5.75%
RKW China/RKW 中
国
美国 3,380.32 4.45%
Select Brands/ 英国 260.07 0.34%
精选品牌 加拿大 73.54 0.10%
小计 3,713.93 4.89%
美国 1,924.74 2.53%
英国 52.82 0.07%
加拿大 13.35 0.02%
小计 1,990.90 2.62%
德国 1,660.05 2.18%
小计 1,825.30 2.40%
浙江绍兴苏泊尔家居
用品有限公司
合计 50,434.32 66.37%
排名 客户名称 2020 年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美国 7,133.85 6.13%
哥伦比亚 6,845.39 5.88%
巴西 2,383.95 2.05%
智利 941.26 0.81%
其他国家、地区 2,556.81 2.20%
小计 21,519.83 18.50%
美国 7,247.87 6.23%
英国 578.51 0.50%
Select Brands/
精选品牌
智利 9.54 0.01%
小计 8,053.65 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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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W 中国 爱尔兰 22.45 0.02%
小计 7,316.98 6.29%
阿联酋 1,940.67 1.67%
新加坡 699.72 0.60%
韩国 528.39 0.45%
迪拜 476.26 0.41%
其他国家、地区 2,020.46 1.74%
小计 6,176.78 5.3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美国 5,614.76 4.83%
小计 5,634.47 4.84%
德国 2,916.64 2.51%
荷兰 1,218.97 1.05%
美国 426.54 0.37%
英国 215.68 0.19%
其他国家、地区 155.47 0.13%
小计 4,933.30 4.24%
澳大利亚 2,314.13 1.99%
TWT INDUSTRY/
TWT 工业
小计 2,441.19 2.10%
美国 1,788.21 1.54%
加拿大 319.95 0.28%
Hamilton Beach/
汉美驰
其他国家、地区 107.98 0.09%
小计 2,434.93 2.09%
合计 75,795.80 65.15%
排名 客户名称 2019 年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美国 3,114.19 4.21%
哥伦比亚 3,087.34 4.17%
巴西 2,397.42 3.24%
智利 604.29 0.8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墨西哥 582.78 0.79%
其他国家、地区 1,404.17 1.90%
小计 11,190.19 15.12%
美国 5,279.13 7.13%
英国 462.28 0.62%
Select Brands/
精选品牌
其他国家、地区 144.03 0.19%
小计 6,280.75 8.49%
美国 5,197.00 7.02%
小计 5,219.54 7.05%
德国 3,067.38 4.14%
荷兰 1,534.01 2.07%
美国 281.24 0.38%
小计 4,882.63 6.60%
巴西 3,978.92 5.38%
小计 4,007.84 5.42%
英国 3,645.57 4.93%
RKW China/ 德国 165.57 0.22%
RKW 中国 其他国家、地区 163.75 0.22%
小计 3,974.89 5.37%
宁波飞度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美国 1,272.05 1.72%
小计 1,438.67 1.94%
美国 1,101.92 1.49%
Far East Sourcing/ 远 英国 259.24 0.35%
东采购 哥伦比亚 31.70 0.04%
小计 1,392.86 1.88%
美国 810.66 1.10%
Hamilton Beach/
汉美驰
墨西哥 126.66 0.17%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其他国家、地区 223.26 0.30%
小计 1,321.15 1.79%
合计 41,200.75 55.67%
排名 客户名称 2018 年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美国 7,141.25 11.55%
加拿大 359.25 0.58%
Select Brands/
精选品牌
澳大利亚 58.19 0.09%
小计 7,850.45 12.70%
巴西 5,759.74 9.31%
小计 5,795.65 9.37%
美国 3,629.91 5.87%
智利 169.63 0.27%
其他国家、地区 941.56 1.52%
小计 4,741.09 7.67%
德国 3,781.42 6.12%
美国 431.89 0.70%
荷兰 21.27 0.03%
小计 4,234.58 6.85%
美国 2,181.96 3.53%
加拿大 155.38 0.25%
迈阿密 23.24 0.04%
小计 2,402.88 3.89%
英国 2,242.16 3.63%
RKW China/
RKW 中国
小计 2,271.00 3.67%
韩国 1,310.91 2.12%
小计 1,384.64 2.2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计 33,050.81 53.45%
公司上述前十大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家电制造商、品牌商以及区域性领袖企
业,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客户 所在地 成立时间 销售区域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行业地位及经营状况 客户性质
泛欧交易所和纽交所上市企业(Euronext: PHIA;NYSE:PHG),
世界 500 强企业,主要生产家用电器、医疗系统方面的产品,全
主要股东:威灵顿管理公
新加坡、阿联 球员工已超过 12 万人,在 28 个国家有生产基地,在 150 个国家
酋、奥地利等 设有销售机构,拥有 8 万项专利,是世界小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
司)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飞利浦在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 195.35 亿欧
元,净利润达到了 11.87 亿欧元
主要股东:Carl CIcahn 先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NWL.N),全球 500 强企业,也是全球领
美国、哥伦比
生,持有 10.63%、先锋领 先的提供消费产品的公司,旗下有超过 100 个知名品牌,在超过
亚、澳大利
亚、墨西哥、
管理公司)持有 10.57%、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 93.85 亿美元,其中,家电与炊具事业部
智利等
贝莱德集团持有 10.26% 2020 年销售额达 17.06 亿美元
中国香 母公司:JS Global JS Global 2020 年年度报告,SharkNinja 分部 2020 年全年实现收
港 (1691.HK) 入约 27.33 亿美元,同比增长约 57.4%
伯克希尔哈撒韦(胡润世 美国厨具品牌公司,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资信报
界五百强第七位) 告》,Pampered Chef 2018 年的销售额为 2.04 亿美元
欧洲知名家用电器企业,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资信
主要股东:Sutton Venture
Group limited 公司
收入 5,787.00 万英镑
美国、加拿
美洲地区小家电贸易商,主要销售渠道为沃尔玛等,曾为北鼎股
份前五大客户
罗斯、法国等
巴西、德国、 控股股东:Britania 巴西家电品牌商,未披露经营状况,主要销售渠道为家乐福、
英国 Electrodomesticos Ltda CASA Bahia 等大型商超
美国家电品牌商,未披露经营状况,同为新宝股份、博菱电器、
闽灿坤 B 客户,主要销售渠道为 Wal-mart、Target 等商超
英国、荷兰、 主要股东:联想德国持股
美国、德国 公司
A 股上市公司(002032.SZ),根据公开信息,公司 2020 年营业
收入为 185.97 亿元
根据利仁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利仁科技是国内最早从事小家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业收入为 7.22 亿元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TWT INDUSTRY/TWT 工 中国香 澳大利亚、新 控股股东:帅尔富(香港)
业 港 西兰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美国、加拿 主要股东:Clara Taplin Hamilton Beach ( HBB.N ) 母 公 司 是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大、墨西哥等 Rankin 等人持股 49.18% 司,,Hamilton Beach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39.39 亿元
美国、加拿大 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资信报告》,Team 2019 年营
等 业收入为 1,070 万元,主要销售渠道为 Wal-mart 等
Far East Sourcing/ 远 东 采 中国香 美国、英国、
购 港 哥伦比亚
韩国家电品牌商,未披露经营状况,主要销售渠道为 G-mart 等
线上渠道
控股股东:Kaufland
Geschaftshrungs-GmbH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不断提升,销售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40.48%、42.68%、46.61%和 51.65%,前五大客户随公司下游客户的不断
开拓及客户的战略布局情况每年有所变化。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的情形。
同时,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包含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五)行业竞争格局
小家电行业竞争较为充分,行业内企业主要为原材料生产商、贸易商,
ODM/OEM 生产制造商以及品牌商等。品牌商方面,国际品牌主要有飞利浦、
NEWELL、TTI、Electrolux AB 等企业。2020 年美国小家电市场的主要品牌市场
占有率如下图,公司客户飞利浦和 NEWELL 为美国位列前两位的小家电品牌商,
数据来源:恒州博智(QY Research)电器研究中心
中国市场小家电行业巨头“美苏九”(美的、苏泊尔、九阳)占据了主要的市
场,头部品牌具有很强的市场力量。根据奥维云网的数据,2019 年“美苏九”线
下集中度在 90%以上,线上集中度在 60%以上。随着长尾市场的兴起及消费者
对新兴品类的需求提升,小熊电器、北鼎股份等新兴厨房小家电品牌迎来发展机
会。
“美苏九”及其他小家电品牌线上线下集中度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目前我国已具备了较强的小家电生产制造能力。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在长
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等区域形成了齐备的小家电产业链集群,生产制造的小
家电产品大量出口到世界各地。除“美苏九”等品牌商外,目前国内小家电出口企
业仍处于 OEM/ODM 为主的经营模式。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数据,中国小家电 ODM/OEM 主要以外销为主,欧
美为主要的出口地区,中国制造商制造的家电产品占全球小家电出口市场近一半
比重,出口的小家电品类以厨房类为主。2020 年虽受疫情影响,中国家电业出
口全年累计出口额 837 亿美元,同比增长 18%,出口额规模创下历史同期最好水
平,且增速为近十年来最高。小家电方面,2019 年中国小家电出口额约 323 亿
美元,近三年 CAGR 约 10%,占据全球小家电出口市场的比重约 47%。
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全球小家电进口方面,美国,德国以及法国是全球排名前三的小家电进口国
家,美国约 70%小家电由中国制造。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小家电 ODM/OEM 生产制造行业整体竞争充分。近年来,智能化、个性化
等下游新需求对小家电制造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行业门槛不断提高,
行业加速洗牌。面对日益增大的竞争压力,综合实力较弱的制造商将逐步被市场
淘汰,产业的集中度开始提高。
ODM/OEM 制造商方面,公司所处加热类厨房小家电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为
浙江天喜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喜厨电股份有限公司是天喜控股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天喜控股集团创
浙江天喜厨 建于 1996 年 8 月,是一家集厨房用品系列、门业、铝业、纺机专件及进出
电股份有限 口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天喜厨电集天喜控股集团的优质资源——厨
公司 电、炊具、铝业等三大主业重组而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厨房及炊具用品、
厨房小家电、家用不锈钢制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是一家以加热类厨房小家
宁波嘉乐智 电为主营产品的企业。嘉乐电器是一家集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售后、全
能科技股份 球营销和顾客共同开发新项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具备近十年的出口经验
有限公司 和多年的空气炸锅制造经验;当前的主要产品包括空气炸锅、电烤炉、暖风
机等
(六)发行人在加热类厨房小家电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小家电行业中的细分行业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主要经营模式
为 ODM/OEM 模式,并逐步开拓 OBM 模式业务。经过二十余年的经营,公司在
加热类厨房小家电行业中已具备一定规模优势。
其中,在 ODM/OEM 业务方面,厨房小家电的代工企业较多,广东东菱电
器有限公司(新宝股份子公司)处于全行业的领先梯队。从公司所处厨房加热类
小家电细分领域来看,与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主要为浙江天喜厨电
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及天喜厨电、嘉乐电器三家公司
属于加热类厨房小家电的领先梯队,其余参与加热类厨房小家电行业的公司较
多,但其因生产规模、加工工艺、产品质量等因素无法通过国际品牌的验厂,对
公司的潜在竞争有限。公司和主要竞争对手在加热类厨房小家电的生产制造中均
具有丰富的经验。由于 ODM/OEM 的行业特质,企业需在长期经营中逐步积累
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资源。公司已与全球厨房小家电的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其中包括 Philips/飞利浦、NEWELL/纽威品牌等国际家电公司,产品
远销欧洲、北美、南美、东南亚等地区,公司在 ODM/OEM 领域有着一定的客
户优势。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自主品牌 OBM 业务方面,公司目前仍处在前期发展阶段。公司通过自营
天猫店铺等线上平台销售“BIYI 比依”品牌产品,截至目前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
收入的比例在 3%以内。公司品牌与 Philips/飞利浦、“美苏九”等知名企业仍有差
距。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品类主要集中在加热类厨房小家电行业,相对龙头企业而
言较为有限。因此,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需要继续积累知名度并拓展产品品
类。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
工具和电子及其他设备,公司固定资产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固定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各项
固定资产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 8,718.10 6,504.61 74.61%
机器设备 13,065.99 10,809.20 82.73%
运输工具 615.02 183.86 29.89%
电子及其他设备 357.52 215.75 60.35%
合计 22,756.63 17,713.41 77.84%
注 1:房屋及建筑物中包含房屋装修。
(1)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4 项不动产权证
书,其载明的主要信息如下: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土地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 共有宗地面积
浙 ( 2021) 余
余姚市城区谭 用地使用 44,790.43M2/ 房
家岭东路 9 号 权/房屋所 屋 建 筑 面 积
第 0066353 号
有权 33,858.16M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土地使用期限
余姚市城区经 国有建设 共有宗地面积
浙 ( 2020) 余
济开发区城东 用地使用 15,856.00M2/ 房
新区俞赵江路 权/房屋所 屋 建 筑 面 积
第 0022070 号
余姚市城区经 国有建设 共有宗地面积
浙 ( 2020) 余
济开发区城东 用地使用 12,910.00M2/ 房
新区俞赵江路 权/房屋所 屋 建 筑 面 积
第 002269 号
国有建设 共有宗地面积
浙 ( 2020) 余
余姚市城区邵 用地使用 4,666.00M2/房屋
南路 12 号 权/房屋所 建 筑 面 积
第 0022168 号
有权 9,140.74M2
(2)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存在 10 处租赁房屋的情形。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地 面积(㎡) 租赁期 租金 用途
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 前两年:66.15 万元/年
东新区邵中路 3 号 后三年:68.13 万元/年
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 前两年:35.595 万元/年
东新区邵中路 3 号 后三年:36.66 万元/年
余姚科翔塑料 余姚市兵马司路 1609
制品厂 号三楼厂房
余姚奥鑫电器 余姚市双河路 765 号
有限公司 南三楼
余姚奥鑫电器 余姚市双河路 765 号
有限公司 南二楼
余姚市城东紫锦苑 6 员工
幢 204 宿舍
余姚市舜邦石
余姚市城区邵南路 16
号四楼
司
余姚市舜邦石
余姚市城区邵南路 16
号四楼
司
余姚市城东开发区邵 前两年:162 万元/年
南路 5 号 后三年:170.1 万元/年
余姚市舜邦石
余姚市城区邵南路 16
号一至三楼
司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其他房屋使用情况
公司尚有部分建筑正在办理或未办理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权权属证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对该等建筑办理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根据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该等建筑正在办理不
动产权证的进程中,该等建筑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米的建筑尚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公司已自行拆除了部分违章建筑,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位于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和谭家岭东路 9 号未办理相
关规划和施工手续的建筑面积为 5,234 平方米。
为避免因拆除该等建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余姚市人民政府凤
山街道办事处向余姚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该等建筑出具了《关于
要求暂缓拆除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违建的函》(凤山政[2020]88 号),
认为公司符合暂缓拆除条件。基于该公司生产发展和上市需求,要求对公司上述
建筑暂缓拆除并免予处罚。2020 年 9 月 27 日,余姚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同意暂缓拆除该等建筑。
上述房屋建筑物具体用途如下:
占全部房
面积(平
序号 情形分类 屋建筑总 用途 处理情况
方米)
面积比例
已取得建设工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
程规划许可证, 具证明,确认上述房屋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房屋 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且办理不
产权证书 动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未取得建设工 仓库(含钢
程规划许可证、 棚)、门卫房、 余姚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已确
无法办理房屋 小卖部、装货 认,暂缓拆除、不予处罚
产权证书 平台
合计 15,249 16.40% - -
上述建筑物主要为发行人的仓库、门卫室等,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场
所,公司不利用该等建筑物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产生收入、毛利、利
润的情况。
其中,谭家岭东路 9 号土地为公司募投项目用地,经余姚市自然资源与规划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局确认,谭家岭东路 9 号土地短期内没有明确的收储计划。如谭家岭东路 9 号土
地被收储,公司将有序安排相关搬迁工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闻继望就上述发行人不动产瑕疵事项
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因其所拥有的房屋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权属证
书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本人自愿承担全部罚款;如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发
行人拆除违章建筑,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本人自愿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
部损失。”
综上,无证房产占公司全部房产面积的比例为 16.40%,其中 5.63%属于违
规房产,但是均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场所,且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
关于暂缓拆除、不予处罚的确认文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出具相关承诺函,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账面净值在 100 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
序号 名称 所有权人
(万元) (万元) 成新率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
序号 名称 所有权人
(万元) (万元) 成新率
(二)无形资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详见本节之“五、主
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一)固定资产”之“2、房产及建筑物”。
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注册 47 项商标。其中,境内商标
(1)境内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注册日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注册日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注册日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2)境外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注册地 类别 注册日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118 项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外观设计专利 91 项,发行人已取得相关专利证书或权
属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人
号
可拆式电油炸锅及其
装配方法
智能电油炸锅及其控
制系统
遥控式煎烤器及其操
作方法
安全型煎烤器及其使
用方法
煎烤器按钮式开锁盘
装置
煎烤器防误操作安全
保护装置
煎烤器防误操作安全
保护机构
空气炸锅的外壳冷却
结构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人
号
一种钢化玻璃操控面
板的空气炸锅
空气炸锅和烤箱用双
面盘烤架
旋转华夫机
(SW-U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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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人
号
空气炸锅
(AF-02D-02F-02E)
空气炸锅
(AF-20-20A)
空气炸锅
(AF-21-2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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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人
号
空气炸锅
(AF-29-29A)
空气炸锅
(AF-18A-18-1)
空气炸锅式烤箱
(AF-602A)
空气炸锅式烤箱
(AF-601-601A)
空气炸锅
(AF-605-605A)
空气炸锅
(AFO-1102A)
空气炸锅
(AFO-1106A)
空气炸锅
(AFO-1103A)
空气炸锅
(AF-98A-99A)
空气炸锅(AF-600 和
AF-600A)
空气炸锅
(AF-U400A)
空气炸锅
(AF-300-300A)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人
号
空气炸锅
(AF-301-301A)
空气炸锅(AF-305 和
电烤盘
(CKSTGR20WT-DM)
双锅空气炸锅
(AFD-4001)
空气炸锅(AF-310A 和
蒸汽炸锅(AFS-520A
和 520B)
一种控温调节装置及
小家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注册并拥有 1 项域名,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人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有效期
发行人 nb-biyi.com 浙 ICP 备 20200808 号 至 2026 年 5 月 30 日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表》,备案登记编号为 04411537,备案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了余姚海关颁发的《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编码为 3312940153,检验检疫备案号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情况
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持有其他任何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企业股权,未开展任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比依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闻继望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
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开展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本人届时将对该等企业的控
制权进行处置,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有权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优先收购,以
避免对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
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不从事对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曾向关联方宁波鲸鱼、凤凰金银和彩鹤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采购商品,具体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年 交易
度 内容 占成本 占成本 占成本 占成本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电 源
宁波鲸鱼 - - - - 1,510.371 2.64% 1,619.85 3.20%
线
设 计
彩鹤科技(深
咨 询 - - - - - - 150.94 0.30%
圳)有限公司
服务
余姚市凤凰金
银 饰 品 有 限 公 饰品 - - - - 11.79 0.02% 68.65 0.14%
司
余姚老凤祥银
饰品 - - - - 3.75 0.01% 25.91 0.05%
楼有限公司
合计 - - - - - 1,525.91 2.67% 1,865.35 3.68%
注 1:包含公司通过余姚市企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宁波鲸鱼商品 588.94 万元。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原则,将相关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年末起,公司停止向宁波鲸鱼采购,2020 年以来,公司与宁波鲸鱼未再发生任
何业务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向宁波鲸鱼采购价格公允,具体分析如下:
A.关联交易定价机制与向独立第三方供应商同类采购定价机制一致
公司向宁波鲸鱼采购的主要产品为电源线,定价原则为“插头价格+线长*铜
价+尾端处理/测试价格(如有)”,其中铜价按照采购时点市场铜价计算确定。
上述定价机制与同类独立第三方供应商定价机制一致。
根据 2019 年公司电源线采购不同供应商对主要电源线型号的报价单,宁波
鲸鱼与独立第三供应商宁波佳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电子”)在报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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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和主要参数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
宁波鲸鱼与佳捷电子的主要线规单价如下:
单位:元/米
上海有色
金属网铜价 46,100-48,000 48,100-50,000 50,100-52,000 52,100-54,000
(元/吨)
电源线型号 宁波鲸鱼 佳捷电子 宁波鲸鱼 佳捷电子 宁波鲸鱼 佳捷电子 宁波鲸鱼 佳捷电子
H05VV-F 3*0.75 1.66 1.70 1.708 1.72 1.76 1.74 1.81 1.76
H05VV-F 3*1.0 2.16 2.20 2.22 2.23 2.29 2.26 2.355 2.29
H05V2V2-F 3*0.75 1.70 1.80 1.75 1.82 1.80 1.84 1.85 1.86
H05V2V2-F 3*1.0 2.21 2.26 2.27 2.29 2.34 2.32 2.40 2.35
宁波鲸鱼与佳捷电子的主要插头价格如下:
单位:元/套
宁波鲸鱼 佳捷电子
巴西插头 250V12A 1.36 1.60
BS 插头套装(鸿世商标;带脚套) 4.08 3.70
VDE 插头 1.45 1.50
B.关联交易定价严格按照定价机制执行
报告 期内,公司向宁波鲸鱼采购的 主要电源线为 AF-11 电源线(线规
H05VV-F 3*1mm2 和 H05VV-F 3*0.75mm2 )和 AF-01 电源线(线规 H05VV-F
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价单计算单价
根据报 实际采购价格和
实际含税 线规 插头类 尾处理
电源线 线规 价单计 报价单计算价格
单据编号 入库时间 价格 定价 长度 型定价 定价
名称 型号 算单价 差异
(元/根) (元/ (米) (元/ (元/
(元/ (元/根)
米) 套) 根)
根)
WIN138884 2018-6-23 4.60 2.29 1.26 1.36 0.4 4.65 -0.05
WIN139324 2018-6-26 4.60 2.29 1.26 1.36 0.4 4.65 -0.05
H05V
AF-11 电 V-F WIN149759 2018-10-8 4.56 2.22 1.26 1.36 0.4 4.56 0.00
源线 3*1m
WIN164133 2019-3-25 4.56 2.22 1.26 1.36 0.4 4.56 0.00
m2
WIN164814 2019-4-1 4.56 2.22 1.26 1.36 0.4 4.56 0.00
WIN165697 2019-4-11 4.56 2.22 1.26 1.36 0.4 4.5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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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计算单价
根据报 实际采购价格和
实际含税 线规 插头类 尾处理
电源线 线规 价单计 报价单计算价格
单据编号 入库时间 价格 定价 长度 型定价 定价
名称 型号 算单价 差异
(元/根) (元/ (米) (元/ (元/
(元/ (元/根)
米) 套) 根)
根)
WIN152115 2018-9-28 6.16 1.708 1.16 4.08 0.1 6.16 0.00
WIN168216 2019-5-9 6.00 1.708 1.16 4.08 0.1 6.00 0.00
H05V
WIN168907 2019-5-17 6.00 1.708 1.16 4.08 0.1 6.00 0.00
V-F
WIN169653 2019-5-25 6.00 1.708 1.16 4.08 0.1 6.00 0.00
WIN143349 2018-8-3 6.22 1.76 1.16 4.08 0.1 6.22 0.00
WIN153195 2018-11-8 6.16 1.708 1.16 4.08 0.1 6.16 0.00
WIN137867 2018-6-12 4.21 1.76 1.34 1.45 0.4 4.21 0.00
WIN138944 2018-6-23 4.21 1.76 1.34 1.45 0.4 4.21 0.00
WIN158225 2018-12-26 4.14 1.708 1.34 1.45 0.4 4.14 0.00
WIN161200 2019-1-28 4.14 1.708 1.34 1.45 0.4 4.14 0.00
H05V
AF-01 电 V-F
WIN161363 2019-2-19 3.80 1.708 1.14 1.45 0.4 3.80 0.00
源线 3*0.7
WIN162861 2019-3-11 4.14 1.708 1.34 1.45 0.4 4.14 0.00
WIN168071 2019-4-7 4.14 1.708 1.34 1.45 0.4 4.14 0.00
WIN170788 2019-6-9 3.64 1.66 1.14 1.45 0.3 3.64 0.00
WIN171029 2019-6-11 3.64 1.66 1.14 1.45 0.3 3.64 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宁波鲸鱼采购产品的实际价格和根据报价单计算结果基
本一致,公司向宁波鲸鱼的采购严格按照报价单执行。
C.关联交易价格与独立第三同型号采购价格比较
由于公司产品需要的电源线型号多而分散,且不同电源线的型号规格差异导
致价格差异较大,因此,选取公司向宁波鲸鱼采购最大的且存在可比交易的前五
款电源线型号,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比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根
宁波鲸鱼 第三方
新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价格差异
采购单价 采购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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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障数据的可比性,第三方同类可比产品采购总金额在 5 万元以上。
如上表所示,公司向宁波鲸鱼采购产品的价格和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价格不
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与宁波鲸鱼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公司利益输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彩鹤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采购了产品外观设计咨询服务;
向余姚市凤凰金银饰品有限公司、余姚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采购金银饰品用于员
工福利和年终奖品,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万元,用于其员工福利,占当期收入的比重极低。
(3)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比依集团向公司支付租赁费 0.95 万元/年。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间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21.44 673.57 446.47 495.82
报告期内,公司向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
体情况详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
(四)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1)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和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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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拆出 收回 拆出 收回
比依集团 - - 205.33 11,355.96
中易致远 - - - -
胡东升 - - 100.00 100.00
宁波鲸鱼 - - - -
合计 - - 305.33 11,455.96
关联方
拆出 收回 拆出 收回
比依集团 14,559.69 22,309.91 23,526.99 24,906.82
中易致远 2,072.00 2,072.00 3,150.00 3,150.00
胡东升 - - - -
宁波鲸鱼 700.00 713.77 - -
合计 17,331.69 25,095.68 26,676.99 28,056.82
报告期初及报告期内,比依电器与比依集团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期初余额 净拆出 计提利息 期末余额
合计 -20,280.68 1,454.11
注:利息金额系根据实际银行流水发生日期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35%计算。
比依集团对公司资金占用的形成主要发生在报告期外。报告期内,比依集团
对比依电器的资金占用余额持续减少。2019 年下半年以来,实际控制人陆续通
过转让公司股权、公司现金分红等方式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截至 2020 年 4 月
末上述资金占用已全部结清。
报告期初,比依集团向公司拆入资金后最终用于实际控制人家族及其控制的
企业的资金周转、对外投资、家庭消费及对外拆借等,与比依电器日常经营无关,
不存在互相利益输送的情况。2020 年 5 月以来,比依电器与比依集团未发生新
的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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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金占用的名目及拆借主体
公司向比依集团的资金拆借主要用于比依集团资金周转,通过往来科目核
算。比依集团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对外投资、拆借、消费的统一资金融通平
台,根据其资金状况向公司拆入或归还资金。
从实际现金流的角度看,报告期内公司与比依集团的资金往来基本为与比依
集团直接发生,仅有少量系根据比依集团的委托向其他主体账户代为收支,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拆出金额 占比 拆入金额 占比
比依集团 19,317.98 82.11% 18,404.42 73.89%
小计 23,526.99 100.00% 24,906.82 100.00%
比依集团 14,436.48 99.15% 21,819.31 97.80%
小计 14,559.69 100.00% 22,309.91 100.00%
比依集团 1.00 0.49% 11,230.96 98.90%
小计 205.33 100.00% 11,355.96 100.00%
比依集团 33,755.46 88.15% 51,454.69 87.85%
合计 其他主体 4,536.54 11.85% 7,118.00 12.15%
小计 38,292.01 100.00% 58,572.69 100.00%
上述主体中除余姚税务局外,均与比依电器、比依集团签署了三方代收代付
协议,明确了比依集团委托比依电器向上述主体收支相关款项。因此,上述所有
往来均按照公司与比依集团资金拆借披露。
B、资金拆借发生时间
公司与比依集团的资金拆借呈现笔数较多、时间分布无明显规律、金额不统
一、拆出与归还金额无法一一对应等特征。各年资金拆借笔数如下:
单位:万元
拆出 拆入
年份
笔数 金额 笔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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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资金拆借用途及原因
所有公司向比依集团拆借的资金均为解决比依集团资金周转需要。为实际控
制人家族对外投资、拆借、消费的统一资金融通平台,其基于自身财务状况向比
依电器拆入资金,最终用于实际控制人家族的对外投资、拆借及消费,但公司向
比依集团拆出资金与比依集团最终资金流向无法一一对应。
(A)资金占用主要发生在报告期外
报告期内各期末,比依集团对比依电器的资金占用余额持续减少,资金占用
的形成主要发生在报告期外。报告期内是资金占用逐步归还和规范的过程,截至
(B)报告期内关联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剔除大股东通过转老股及分红所得偿还 1.96 亿元借款、资金占
用利息及转贷影响,公司与比依集团之间累计资金拆出 3.00 亿元、累计拆入 3.08
亿元,两者基本相当,主要系满足比依集团临时性资金周转所需。
单位:万元
用途 拆出 拆入
余额 末余额
比依集团资金周转 18,826.57 30,029.51 30,756.94 18,099.14
公司和比依集团之间的转贷往来
[注]
利息计提 0.00 1,454.11 0.00 1,454.11
转老股及分红所得偿还(含无实际
现金流的分红)
合计 18,826.57 39,746.12 58,572.69 0.00
注:转贷系为满足银行关于受托支付的相关要求,通过比依集团资金回流至公司账户,用于
日常经营。由于转贷过程中关联方均为收到款项当日或次日即转回发行人账户,未有资金占
用的意图,但相关发生额列入关联资金拆借中披露。
(C)比依集团资金最终用途情况
比依集团对外资金往来与实际控制人家族的拆借、投资和消费有关,均与比
依电器生产经营无关。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借的资金未用于以发地产开发
为目的的土地拍卖、房地产建设,未违反国家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法规,实际
控制人占用资金未违反《首发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D、坏账计提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8”的规定:“发行人不应以欠款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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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或历史上未发生实际损失等理由而不计提
坏账准备”。考虑到关联方还款可能性大、预期坏账风险较低,因此,针对关联
方欠款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上述坏账准备对各年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
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关联方 - -110.31 -70.52 -7.44
利润总额 5,790.17 11,980.17 7,494.22 5,000.98
占比 0.00% -0.92% -0.94% -0.15%
单位:万元
贷款划入关 关联单位划款至
转贷单位 贷款金额 银行 转入/转出金额
联单位时间 公司时间
中易致远 2018/1/10 2018/1/10 1,500.00 农业银行 1,500.00
中易致远 2018/3/8 2018/3/8 1,650.00 农业银行 1,650.00
中易致远 2019/8/1 2019/8/1 699.00 农业银行 699.00
中易致远 2019/12/4 2019/12/4 611.00 宁波银行 611.00
中易致远 2019/12/9 2019/12/9 762.00 宁波银行 762.00
托支付的相关要求而发生的资金周转。中易致远收到款项当日即转回公司账户,
未有资金占用的意图。
公司与中易致远之间不存在业务关系,上述银行贷款资金均用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存在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
或属于违法违规的恶意行为同时,所涉贷款银行已向公司出具了确认函,确认该
等借款的本金、利息均已全部按时足额清偿,相关借款合同均已履行完毕,未给
银行造成损失,也未发现存在侵犯银行利益或受到银行追诉的情形,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纠纷,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生产经营所需通过关联方转贷,不存在骗取贷
款的主观故意,所涉银行贷款本息已足额按时清偿,未给银行或其他主体造成损
失。针对上述不规范行为,公司已彻底整改,2020 年以来未有新增转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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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转贷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当年归还,比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利息。
元并于 4 月归还,由于拆借资金时间较短,未结算利息。
①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避免关联方对公司资金的占用,公司制定了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其中《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制度》对于公司关联资金往来规定如下: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
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
务对价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
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
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
的形式变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
资金。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的方式侵占
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
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立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并
按期履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拒不偿还或纠正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对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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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及其他关联方提起诉讼。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董事会还可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采取查封、扣押、冻
结等强制措施。”
②为更加有效地避免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产,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发行人出纳、财务签批人员、财务总监以及独立董事
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对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内控约束,具体如下:
“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均不得向公司预支备用金;对于违反
该项规定向上述人员,或向实际控制人任一家庭成员汇付款项导致实际控制人资
金占用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要求公司解聘出纳及相关财务签批人
员,且不再聘用。
公司财务部需要每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向全体董事、全体监事、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机构(若有)和审计机构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内容包括本季度 100
万元以上全部银行支出明细、交易对象、对应的用途(同一交易对手方需合并计
算)等。财务总监需确认,除资金使用报告中列示的情况外,相关支出不存在其
他安排。公司独立董事有义务对具体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抽查,在收到资金使用
报告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意见;该等人员怠于履职的,需全额没收对应月
份公司给予的工资、津贴。
对于确认为资金占用事项的,资金占用人需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利率的 4 倍乘以占用的金额和时间计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全额没收
公司财务总监、知情及应当知情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财务签批人员对应月份公
司给予的工资、津贴及奖金。”
③就避免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闻继望已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
或转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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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且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自本
承诺签署之日起,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
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保证不促使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
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且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转让
所持的发行人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2)资产购置
路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按照初步意向宁波称鑫支付 11,600.00 万元。2020
年 6 月,根据余姚天达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编号为“浙余天达房估转字
(2020)第 2020022 号”和“浙余天达房估转字(2020)第 2020023 号”《房地产
估价报告》以及宁波金土地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编号为“(浙·余)
甬金土估(2020)核第 004 号”和“(浙·余)甬金土估(2020)核第 005 号”《土
地估价报告》,上述土地建筑物评估值合计为 10,750.45 万元。基于资产评估结果,
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含税 10,700.00 万元并于 7 月完成资产过户。前
述预付款项中多支付的 900 万元已于同年 6-8 月间全部退回。
(3)其他关联交易
为解决产能不足问题,2020 年 6 月公司原计划向利顺达电子租赁闲置厂房
并预付租赁费 92.39 万元,但受管理人员不足等因素限制,调整为委外加工解决
产能不足问题,转由外协供应商余姚市宏利光电有限公司向利顺达电子租赁厂房
并实施生产加工,同年 8 月上述预付款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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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 担保金额 主债权
被担保关联方 债权人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号 (万元) 履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对利顺达的关联方担保均已解除,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
担保的情形。
宁波利顺达电子有限公司系闻超配偶张淼君子的父亲张日明担任执行董事、
经理的公司,为满足各自经营的的资金需求和贷款银行的放款要求,公司与利顺
达电子就对方的银行融资相互承担担保责任。随着公司经营向好并偿还相关贷
款,利顺达电子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已于 2018 年以前结清。公司向利顺达电子提
供的银行借款担保因利顺达电子经营需要维持银行贷款而其增信措施有限,在报
告期内延续。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宁波利顺达电子有限公司银行借款的担保
责任均已解除,担保存续期间内不存在代偿情况,不存在因向宁波利顺达电子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在关联方对公司的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备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注
闻继望、 700.00 2020/12/15 2021/12/13 否
公司 注1
汤雪玲 800.00 2020/12/15 2021/12/13 否
注2
闻继望 公司 228.29 2021/05/27 2021/08/16 否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 1:该 1,500.00 万元短期借款同时由本公司自身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2、该 5,142.57 万元未到期 TT 出口押汇同时由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比依集团 - - - -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比依集团 11,030.65 110.31 18,082.22 180.82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应付账款 宁波鲸鱼 - - - 441.1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
过六年。董事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本届任职期限
闻继望 董事长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汤雪玲 董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闻 超 董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张淼君子 董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胡东升 董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金小红 董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徐 群 独立董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朱容稼 独立董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陈海斌 独立董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闻继望先生,1957 年 3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居民身份证号为 P646****,
无其他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闻继望先生 1976 年至 1984 年任余姚百货公
司部门经理;1984 年至 1993 年任余姚市金龙总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1993
年至今任宁波金得基董事长;1997 年至今任大浩集团董事;2003 年至今任比依
电器董事长;2007 年至今任比依香港董事;2010 年至今任比依集团总经理兼执
行董事。闻继望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长。
汤雪玲女士,1960 年 1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居民身份证号为 R142****,
无其他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汤雪玲女士 1978 年至 1996 年任余姚百货公
司会计;1996 年至 2000 年任宁波金得基总经理;2000 年至今担任凤凰金银总经
理兼执行董事;200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汤雪玲女士目前任公司董事。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闻 超 先 生 , 1984 年 1 月 出 生 , 中 国 香 港 籍 , 香 港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为
H034*******,无其他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闻超先生 2010 年至 2017 年
担任大阳房地产经理;2017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闻超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兼
董事会秘书。
张 淼 君 子 女 士 , 1987 年 1 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身 份 证 号 为
至今担任公司市场部外贸业务经理。张淼君子女士系目前任公司董事兼市场部外
贸业务经理。
胡东升先生,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2261976********,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胡东升先生 1995 年至 2000 年任宁波生命力电
器有限公司质检科长;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宁波峰亚电器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
升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金小红女士,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2191968********,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金小红女士 1997 年至 2001 年任宁波金得基财务
部经理;2001 年至今先后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监事。金小红女士目
前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徐群女士,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2191964********,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徐群女士 2005 年至 2010 年任余姚中禾信会计师
事务所副所长;2010 年至 2011 年任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余姚分所所
长;2012 年至 2017 年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所所长;2017
年至今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所长。徐群女士目前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容稼先生,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2108821971********,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朱容稼先生 2003 年至 2011 年任大石桥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11 年至 2013 年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4
年至 2019 年任辽宁全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至今任上海盈衡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8 年至今任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朱容稼先生目前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海斌先生,196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2191960********,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陈海斌先生 1980 年至 1993 年任中国农业银行余
姚支行信贷部副经理;1993 年至 2020 年 3 月任交通银行余姚支行信贷部经理。
陈海斌先生目前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公司章程》,
监事每届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本届任职期限
翁建锋 监事会主席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章园园 监事 比依集团 2020.6.18-2023.6.17
张 磊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0.6.18-2023.6.17
公司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翁建锋先生,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2191972********,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翁建锋先生 2003 年至今先后任公司注塑部经理、
装配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和督察处处长。翁建锋先生目前任公司监事。
章园园女士,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7021982********,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章园园女士 2004 年至 2006 年任浙江皇冠电动工
具制造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6 年至 2007 年任利得玛工业设计(上海)有限
公司采购员;2007 年至今任公司市场部副经理。章园园女士目前任公司监事。
张磊先生,198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2811986********,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张磊先生 2008 年至 2009 年任余姚市鼎鑫模塑有
限公司模具部模具工;2009 年任余姚市启帆产品设计室技术员;2010 年至今任
公司项目工程师。张磊先生目前任公司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5名成员组成,包括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本届任职期限
闻 超 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 2020.6.18-2023.6.17
金小红 财务总监 总经理 2020.6.18-2023.6.17
胡东升 总经理 董事长 2020.6.18-2023.6.17
林建月 副总经理 总经理 2020.6.18-2023.6.17
谭 雄 副总经理 总经理 2020.6.18-2023.6.17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闻超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金小红女士,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胡东升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林建月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3301031966********,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林建月先生1987年至2000年先后任余姚造纸厂技
术员、技术科长、厂长助理、经营厂长和常务副厂长;2000年任东莞虎门南栅新
时塑胶厂经理;2005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林建月先生目前任公司副总经理。
谭雄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4228231979********,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谭雄先生2003年至2005年先后任深圳创维电子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SQE储备干部和外检主管;2005年至2006年任宁波西摩电器有
限公司车间主任;2007年至2014年,先后任宁波杰士达工程塑模有限公司PMC
经理和制造部总监;2015年至今,先后任公司车间经理和副总经理。谭雄先生目
前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有3名,分别为楼洪献、张磊、张寅军。
楼洪献先生,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3307211978********,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楼洪献先生1998年至2001年任宁波微亚达制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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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模具技术员;2002年至2005年任宁波川浪实业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工程师;
研发部经理。楼洪献先生目前任公司研发部经理。
张磊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简介”之“(二)监事会成员”。
张寅军先生,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302811983********,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张寅军先生 2014 年至 2017 年任慈溪市宏邦电器
有限公司工程师,2018 年至今任公司项目工程师。张寅军先生目前任项目工程
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长闻继望通过持有比依香港及比依
集团 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83%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比依企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依企管持有公司
持有比依集团出资情况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份(万股) 比例
(万美元)
闻继望 董事长 2,758.00 100.00% 10,499.63 75.00%
持有比依香港出资情况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份(万股) 比例
(万港元)
闻继望 董事长 1.00 100.00% 1,119.96 8.00%
持有比依企管出资情况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份(万股) 比例
(万元)
胡东升 董事兼总经理 400.00 20.00% 14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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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市场部外贸业
张淼君子 266.00 13.30% 93.10 0.67%
务经理
金小红 董事兼财务总监 200.00 10.00% 70.00 0.50%
林建月 副总经理 200.00 10.00% 70.00 0.50%
翁建锋 监事 48.00 2.40% 16.80 0.12%
谭雄 副总经理 38.00 1.90% 13.30 0.10%
章园园 监事 28.00 1.40% 9.80 0.07%
张磊 监事 24.00 1.20% 8.40 0.06%
持股方
姓名 股份 股份
式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闻继望 间接 11,619.59 83.00% 11,619.59 83.00%
胡东升 间接 140.00 1.00% 140.00 1.00%
张淼君子 间接 93.10 0.67% 93.10 0.67%
金小红 间接 70.00 0.50% 70.00 0.50%
林建月 间接 70.00 0.50% 70.00 0.50%
翁建锋 间接 16.80 0.12% 16.80 0.12%
谭雄 间接 13.30 0.10% 13.30 0.10%
章园园 间接 9.80 0.07% 9.80 0.07%
张磊 间接 8.40 0.06% 8.40 0.06%
持股方
姓名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式 比例 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闻继望 间接 1,347.10 95.00% 250.00 100.00%
胡东升 间接 14.18 1.00% - -
张淼君子 间接 9.50 0.67% - -
金小红 间接 7.09 0.50% - -
林建月 间接 7.09 0.50% - -
翁建锋 间接 1.70 0.12% - -
谭雄 间接 1.35 0.10%
章园园 间接 0.99 0.07% - -
张磊 间接 0.85 0.06% - -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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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存在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
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以及公司持股
平台比依企管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
企业如下:
除公司外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比例
(包括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闻继望 董事长 富多集团有限公司 37.50%
汤雪玲 董事 余姚市凤凰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90.00%
舟山信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
浙地控股有限公司 10.00%
上海聚域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2%
董事、市场部外 余姚碧江盛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2%
张淼君子
贸业务经理 上海摩王实业有限公司 0.97%
天津鼎创物联网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2%
宁波甬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3%
余姚汲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3%
金小红 董事、财务总监 余姚市凤凰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10.00%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3%
徐群 独立董事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0.50%
宁波群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广州随手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5.00%
上海昕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00%
朱容稼 独立董事
上海昕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
上海众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5.00%
除公司向凤凰金银采购饰品外,报告期内公司未与上述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存在经营相同、相似业务、经营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
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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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情
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职务 薪酬(万元) 是否在关联方领薪
闻继望 董事长 108.75 否
汤雪玲 董事 8.00 是1
闻超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48.00 否
张淼君子 董事兼市场部外贸业务经理 8.40 否
胡东升 董事兼总经理 162.44 否
金小红 董事兼财务总监 50.00 否
徐群 独立董事 5.00 否
朱容稼 独立董事 5.00 否
陈海斌 独立董事 5.00 否
翁建锋 监事会主席 21.40 否
章园园 监事 77.55 否
张磊 职工代表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 39.79 否
林建月 副总经理 76.06 否
谭雄 副总经理 58.18 否
楼洪献 核心技术人员 105.15 否
张寅军 核心技术人员 31.14 否
合计 - 809.86 -
注 1:公司董事汤雪玲在关联方余姚市凤凰金银饰品有限公司领取薪酬。
注 2:上表数据为相关人员 2020 年全年薪酬,其中独立董事薪酬自股改起计算。
除领取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
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也不存在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领取收入与享受其他待遇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在公司之外的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是否公
任职/
序号 姓名 发行人职务 其他任职/兼职单位 司关联
兼职职务
方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是否公
任职/
序号 姓名 发行人职务 其他任职/兼职单位 司关联
兼职职务
方
比依集团有限公司 是 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比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是 董事
大浩集团有限公司 是 董事
宁波金得基发展有限公司 是 董事长
余姚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 是 经理
余姚市凤凰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是 执行董事、总经理
舟山信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经理兼执行董事
比依集团有限公司 是 监事
余姚市凤凰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是 监事
舟山信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监事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
是 所长
合伙)宁波分所
鑫高益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是 独立董事
瑞谷机器人(宁波)有限公司 否 董事
广东志维骨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是 董事
上海众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是 执行董事
上海盈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产品总监
广州随手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是 独立董事
上海昕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是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昕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是 执行事务合伙人
职工代表监事、
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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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
任职/
序号 姓名 发行人职务 其他任职/兼职单位 司关联
兼职职务
方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
它单位兼职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关系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闻继望与公司董事汤雪玲系配偶关系。二人之子闻超任公司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张淼君子系闻超配偶。除此之外,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署的协议及相关重要
承诺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
动(聘任)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均履行正常,
不存在违约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
承诺》、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承
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等的承诺,请详见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
项提示”。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和聘任,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刑
事处罚或曾经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与其他单位
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不存在就此产生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履行了《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程序。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7日,闻继望任比依有限董事长,闻超任比依
有限副董事长,汤雪玲任比依有限董事。
玲、闻超、张淼君子、胡东升、金小红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朱容稼、徐群、陈
海斌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同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闻继望为董事长。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7日,比依有限监事为金小红。
监事,任期三年。2020年6月18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
章园园、翁建锋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同日,发行人第一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翁建锋为监事会主席。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7日,比依有限总经理为胡东升。
理,聘任林建月、谭雄为副总经理,闻超为董事会秘书,金小红为财务总监,任
期三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的人数为3人,未超过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比依集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比依集团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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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 75.00%的股权。比依集团的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 比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闻继望
注册资本 2,758.00 万美元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
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花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投资
股权结构 比依香港持股 100%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22 日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财务数据 2020 年度
(万元) /2020.12.31
/2020.6.30
注:2020 年度数据已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闻继望。截至报告期末,闻继望通过比依集团和比依香港
间接持有公司 83.00%的表决权,同时,闻继望担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闻
继望的具体情况如下:
闻继望先生,1957 年 3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身份证号为 P646****,无其
他永久境外居留权,通过比依香港和比依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83.00%的股权;闻
继望先生 2001 年创立比依电器以来始终深耕加热类厨房小家电领域,目前担任
公司董事长。
十、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4,942.25 84,388.57 52,834.55 53,844.32
负债合计 66,597.94 61,335.26 39,474.77 40,802.60
股东权益 28,344.31 23,053.32 13,359.78 13,041.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344.23 23,053.32 13,359.78 13,041.7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75,994.43 116,332.65 74,010.65 61,834.86
营业利润 5,709.00 12,093.18 7,508.86 5,001.03
利润总额 5,790.17 11,980.17 7,494.22 5,000.98
净利润 5,290.86 10,593.53 6,318.06 4,513.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90.91 10,593.53 6,318.06 4,513.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1.82 10,973.52 1,292.34 12,642.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2.24 -3,859.14 37.80 -1,549.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3.48 -6,668.70 1,403.58 -11,386.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87.06 -1,106.66 2,740.99 -6.83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95 0.98 1.04 1.05
速动比率(倍) 0.57 0.68 0.81 0.82
资产负债率(合并) 70.15% 72.68% 74.71% 75.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0.15% 72.68% 74.71% 75.78%
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2 5.64 7.65 10.20
存货周转率(次/年) 2.97 6.81 6.21 5.8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78 32.97 18.94 8.0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21 0.78 不适用 不适用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1 -0.08 不适用 不适用
注:2018-2019 年公司系有限公司,故不计算每股指标。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19
年资产合计较 2018 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2019 年收回向关联方拆出的资金导致其
他应收款减少所致。2020 年末非流动资产较 2019 年末增长 12,767.38 万元的主
要系公司购置土地及其上建筑物用于扩大生产导致无形资产增加 8,596.23 万元
以及固定资产增加 2,706.80 万元所致。2021 年上半年非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增
长 7,591.41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设备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4,992.06 万元以及在建工
程增加 2,371.49 万元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62,668.90 66.01% 59,706.62 70.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273.36 33.99% 24,681.95 29.25%
资产总计 94,942.25 100.00% 84,388.57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40,919.98 77.45% 42,917.74 79.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914.57 22.55% 10,926.58 20.29%
资产总计 52,834.55 100.00% 53,844.32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基本来自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持续增长。2019 年净利率较 2018 年有所提升的主要原因系产品毛利率
提升所致,2020 年净利率较 2019 年基本稳定。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能力不断改
善,经营成果良好。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75,831.58 116,186.54 73,894.71 61,686.61
其他业务收入 162.84 146.10 115.95 148.25
营业收入合计 75,994.43 116,332.65 74,010.65 61,834.86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79% 99.87% 99.84% 99.7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利润 5,709.00 12,093.18 7,508.86 5,001.03
利润总额 5,790.17 11,980.17 7,494.22 5,000.98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
比例
净利润 5,290.86 10,593.53 6,318.06 4,513.34
毛利率 16.37% 23.08% 22.81% 18.09%
期间费用率 8.57% 11.71% 11.47% 9.49%
净利率 6.96% 9.11% 8.54% 7.30%
注: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为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输及报关出口费用作
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了营业成本;为提高数据的可比性,上表毛利率计算过程未包含运输及
报关出口费用,期间费用率已还原运输及报关出口费用至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649.66 109,535.52 75,166.99 69,422.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641.49 98,562.00 73,874.65 56,779.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1.82 10,973.52 1,292.34 12,642.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10 12,927.70 19,120.25 28,107.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05.34 16,786.84 19,082.44 29,657.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2.24 -3,859.14 37.80 -1,549.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32.65 22,640.71 23,339.91 13,850.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99.17 29,309.41 21,936.34 25,23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3.48 -6,668.70 1,403.58 -11,386.1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36 -1,552.33 7.27 286.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87.06 -1,106.66 2,740.99 -6.8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5.05 3,071.71 330.72 337.5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52.11 1,965.05 3,071.71 330.72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99.54%、
别为 87.92%、103.18%、85.56%和 114.26%,存在部分差异的主要原因系经营性
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加和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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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
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其
中,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
收回及支付关联方款项;2020 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86.19 万元、1,403.58 万元、-6,668.70
万元和 10,133.48 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
系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借款及归还产生的现金流量;2019 年分配股
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金额相对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所
致。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
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
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利润分配 9,000 万元,全部为现金股份分配,其中 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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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向比依集团支付的分红款未有现金流,直接抵减对比依集团对往来款。具体
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浙江比依电器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
未分配利润按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上述利润根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浙江比依电器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的未
分配利润按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上述利润根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存在未弥补亏损、
不得分配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
利润的原则;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为(一)公司经营情况
良好;(二)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三)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现金股利分配:公司现金分红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公司该年度
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二)公司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三)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
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但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后,现金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
红。
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在计算分红比例
时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
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 1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
现金分红,即任意 3 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该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的资金视同为现
金分红)。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金
分红。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尽量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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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 1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
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
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
定利润分配提案。
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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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根据投资规划、企业经营实际、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经营融资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等因素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方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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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扩产及 36,966.48 25,045.01
目 10,344.46 10,344.46
造项目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
目
合计 71,778.16 51,856.69
注:受募集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进度与实际情况可能
会存在一定差异。
若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需求。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对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
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备案 项目环评批复 建设用地
号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
余姚市发改委备案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生
有限公司年产 1,000 浙(2021)余姚市不
万台厨房小家电建 动产权第 0017566 号
扩产及技 环建(2020)429 号
改项目
年产 250 万台空气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 余姚市环境保护局:《建
浙(2020)余姚市不
炸锅生产线技术改 案号: 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动产权第 0022269 号
造项目 2020-330281-41-03-162808 (20203302810000065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 余姚市发改委备案号: 余姚市环境保护局:《建 浙(2021)余姚市不
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330281-74-03-163397 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动产权第 001756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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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备案 项目环评批复 建设用地
号
(202033028100000652)
余姚市环境保护局:《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 余姚市发改委备案号:
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020-330281-65-03-163400
(202033028100000655)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建设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主管机构的投资备案
程序并已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与运用及专户存储安排
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使用。
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司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
理。其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公司将根据
实际经营活动及发展规划合理投入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性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品研发与生产工艺核心技
术以及发展规划展开。其中,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00 万台厨房小
家电建设扩产项目和年产 250 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将用于加热类
厨房小家电产品的产能扩张,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
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培养研发人才;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将用于建立健全
信息化体系,同时实现部门协同,提高管理水平。上述项目的建设均围绕着主营
业务开展,旨在提升主营业务产品竞争力、扩大产品销售规模。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适应,有助于进一步增大公司的市场份额。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的项目。项目
建成后,公司经营模式不会发生变化,但研发技术、生产规模、管理能力和资金
实力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在加强公司现有 ODM/OEM 的业务经营能力的同时协
助拓展自主品牌的发展,使得公司整体竞争优势更加明显,为公司持续经营发展
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的到位有助于公司提高融资能力,解决业务扩张时遇到的资金难
题,增加或改善总资产、净资产及资产流动性。同时,部分募集资金将作为补充
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的日常运营效率,改善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进一步增强
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各募投项目达产需要
的前期资金投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资金流动性提供
保障。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扩张带来的规模效应及信息化管理下的高效生产将
帮助公司降低生产成本。随着公司不断拓展开发新客户和发展自有品牌,公司盈
利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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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主要风险因素参考招股说明书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特别提醒投资
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框架性销售合同或直接采取订单形式,不存在单笔金额
超过 500 万元的订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
客户正在履行的重要框架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对发行人经
客户名称/ 数量/ 价款/ 争议解决
序号 合同标的 履约期限 违约责任 营有重大影
住所 质量 报酬 方式
响的条款
JCS,Kowloon 对赔偿、免 接受美国佛
油炸锅等 署,未通知终
产品 止合同则自动
Kong 行了约定 院管辖
延期
SELECT 按照相关
油炸锅等 署,未通知终 识产权侵权
产品 止合同则自动 等情形进行
INC, KS, US 规定
延期一年 了约定
SENSIO INC, 对保密、补 提交香港国
空气炸锅 署,未通知终
等产品 止合同则自动
Canada 行了约定 解决
延期 18 个月
对付款、保
Phillips,New 2020.02.25 签 按照荷兰
空气炸锅 险、产品质
等产品 量等进行了
Hong Kong 2025.12.31 法规规定
约定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框架性采购合同或直接采取订单形式,不存在单笔金
额超过 500 万元的订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大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对发行人经
供应商名称/ 数量/ 价款/ 履约
序号 合同标的 违约责任 营有重大影
住所 质量 报酬 期限
响的条款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2021 交期考核和质量考
司,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 年度 核扣分处理
宁波市舜力衡电子有限公司, 2021 交期考核和质量考
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 年度 核扣分处理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2021 交期考核和质量考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 年度 核扣分处理
深圳市安吉尔电热器有限公 2021 交期考核和质量考
司,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年度 核扣分处理
宁波齐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冷扎板、 2021 交期考核和质量考
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 镀锌板 年度 核扣分处理
余姚市春霖塑业有限公司,浙 2021 交期考核和质量考
江省余姚市凤山街道 年度 核扣分处理
佛山市亿璞电器有限公司,佛 2021 交期考核和质量考
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年度 核扣分处理
宁波迈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塑料粒 具体以订单为 2021 交期考核和质量
余姚市低塘街道历山村 子 准 年度 考核扣分处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对发行人经
授信人/ 授信/借款
序号 借款人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利率 营有重大影
贷款人 金额(万元)
响的条款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余姚市支
发放时
行
市场报
宁波银行 2025 年 2 月 1 日 加减基
余姚支行 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余姚市支 2022 年 5 月 27 日
行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对发行人经
授信人/ 授信/借款
序号 借款人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利率 营有重大影
贷款人 金额(万元)
响的条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
对发行人经
序 贷款 担保金额
银行合同及编号 有效期限 抵押物 营有重大影
号 银行 (万元)
响的条款
农业 82100620210002178 浙(2020)余姚市不动产权第
银行 《最高额抵押合同》 0022070 号土地、房产
月 24 日
《最高额抵押合同》 第 0017566 号土地、房产
月 29 日
宁波
银行 浙(2020)余姚市不动产权
《最高额抵押合同》 余姚市不动产权第 0022168
月1日
号土地、房产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关 借款偿还情 担保原因及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 担保期限
联方 况 商业合理性
农业银行余姚 2017.5.18-2019.5.
市支行 17
华夏银行宁波
宁波利顺达电 分行
是
子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宁波 2018.12.25-2019.
市分行 12.25
建设银行宁波 2017.12.28-2018.
市分行 12.28
宁波银行余姚 2018.5.15-2019.8.
余姚元大环保 支行 15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余姚 2018.5.15-2018.8.
支行 1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是否为关 借款偿还情 担保原因及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 担保期限
联方 况 商业合理性
宁波银行余姚 2017.5.15-2018.5.
支行 15
宁波锦隆电器 浦发银行宁波 2018.4.19-2019.4.
有限公司 余姚支行 18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责任均已解除,所涉被担保方银
行借款均已清偿。
发行人于报告期前发生的,但对报告期存在影响的对外担保事项基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担保原
序 是否为 担保解除情 因及商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 担保期限
号 关联方 况 业合理
性
公司代偿完
宁波科奥电源 招商银行 2014.2-2015.
有限公司 余姚支行 2
偿款
公司担保责
宁波新峰照明 建设银行 2014.12.18-2
科技有限公司 余姚支行 015.12.17
人解除
担保期限已
浙江金源电气 中信银行 2017.7.13-20
科技有限公司 余姚支行 18.1.13
担担保责任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报告期前的对外担保已债务清偿、或债权人已解除发行
人担保责任或保证期间已过而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截至首次申报基准日,
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对宁波科奥电器有限公司担保
元连带责任担保。但科奥电源未按约还本付息。公司于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科奥电源通过其控股股东宁波金源电气有限公司陆续向公司支付资金,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相关款项 500 万元,已全部收回代偿资金。
(2)对宁波新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担保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详见本节之“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至具体情况。
(3)对浙江金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担保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3 日止,
公司对金源电气提供担保的重要事件时间节点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日期 重要事件简述
借款到期,金源电气“偿还”借款,还款资金 1,000 万元来自于
转贷互助基金
中信银行进行冲正操作,并通过金源电气账户原路返还转贷
互助基金 1,000 万元
中信银行以金源电气、公司、金源电气实际控制人(亦为该
纳诉讼费,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
中信银行另行起诉金源电气及其实际控制人,经余姚市、宁
效,即产生金源电气未偿还借款的法律后果
中信银行以公司为被告再次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
缴纳诉讼费,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由于受到贷款逾期、担保违约等事项影响,
金源电气已基本停止日常经营。经对胡元成和中信银行访谈确认,双方已协商一
致,由胡元成于 2021 年 10 月起每月归还 5 万元,5 年内清偿本息,其还款的资
金来源为胡元成控制的浙江易事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利润。不存在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为本笔担保体外代偿的情形。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中信
银行 2018 年 11 月 13 日起诉后又撤诉,起诉状副本未送达公司,不能视为中信
银行已经请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中信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再次提起诉讼
时,因保证期间已过,公司无须再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律师认为,2018 年 1 月上述贷款到期后,金源电气已经履行了还款义
务,结清贷款本息,中信银行与金源电气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得到清偿而归于消灭,
公司作为该笔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020 年 11 月,经法院依法审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理,认为中信银行 2018 年 3 月 22 日的冲正行为有效,即产生金源公司未偿还借
款的法律后果,但依据 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中信
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内请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且保证期间已过,公司无需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
承诺实际控制人代替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或在公司必须承担担保责任时由实际控
制人补偿公司的一切损失。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未决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2)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曾因对外担保事项涉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相
关担保责任已被债权人免除,具体如下:
“建行余姚支行”)签署《最高额本金保证合同》,为新峰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 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建行余姚支行处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范围为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建行余
姚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及建行余姚支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等。2014 年 12 月 18 日,新峰公司向建行余姚支行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
为 201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月利率为 4.9‰,逾期月利率为 7.35‰
(以下简称“该笔借款”)。该笔借款发放后,新峰公司从 2015 年 9 月 21 日开始
未按约支付利息,且该笔借款到期后也未依约归还本金和利息。后发行人替新峰
公司归还了该笔借款本金 1,033,402 元,并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向建行余姚支行
出具承诺书,确认了欠款本金及利息,继续为新峰公司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
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
后信达公司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归还借款本金
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 85,079 元。判决生效后,发行人未实际履行。原因在
于:信达公司向法院起诉的与新峰公司相关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合计 5,865.61 万
元,该等债务同时还有宁波瑞荣建设有限公司(与新峰公司同属胡建峰、沈清波
控制)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根据相关抵押担保合同,其担保金额合计
低于 10,000 万元,超过全部债务本息。虽然根据《最高额本金保证合同》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时没有先后顺序,但
考虑到法院结合案件事实,拟优先处置抵押物,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很低,
因此,公司未实际履行也未计提预计负债。
余姚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处置了一批涉案抵押物,先后向信达公
司发放执行款合计 78,068,029.43 元。
款在每笔债务中比例分摊后,发行人还需归还信达公司 1,869,690.79 元,并承担
案件受理费 85,079 元。
大金瓯”)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信达公司将该笔借款的债权转让给光大金瓯。
甬陆”)签署《委托处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光大金瓯委托宁波甬陆对该笔借
款的债权进行处置,委托期间一年。2020 年 12 月 28 日,宁波甬陆向发行人出
具《确认函》,确认宁波甬陆放弃对发行人主张任何权利,若光大金瓯向发行人
主张权利的,由宁波甬陆负责处理,与发行人无关。
为尽快解除发行人对新峰公司的担保,经发行人与新峰公司、光大金瓯、宁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波甬陆等多次协商,确定由宁波甬陆自光大金瓯单独受让该笔债权,并在取得债
权后免除发行人的担保责任。为加快受让进程,发行人关联方舟山信亿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向宁波甬陆支付人民币 100 万元,专项用于宁波甬
陆受让该笔债权。2021 年 1 月 29 日,光大金瓯与宁波甬陆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光大金瓯将该笔借款的债权以 10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甬陆。同日,宁波甬陆
与发行人签署《和解协议》,就该笔借款,宁波甬陆免除发行人的担保责任,放
弃对发行人主张任何权利。
综上,虽然该笔借款尚未清偿,但因债权人已免除发行人的担保责任,发行
人已无需就该笔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受让债权的资金基本来源于发行人的
关联方,其免除发行人担保责任的行为合法、有效,具有合理性,上述情况不会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闻继望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
电话:0574-6260 8313
传真:0574-6260 8313
联系人:闻超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571-8578 3754
传真:0571-8578 3754
保荐代表人:唐青、马齐玮
项目协办人:赵磊
经办人:张睿鹏、游通、董垚婧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
电话:010-5957 2288
传真:010-5957 2323
经办律师:车千里、张博钦、丁枫炜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电话:010-5796 1180
传真:0571-8887 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章祥、徐德盛
(五)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电话:010-5796 1180
传真:0571-8887 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章祥、徐德盛
(六)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钱幽燕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1202 室
电话:0571-8887 9777
传真:0571-8887 9992-9777
经办资产评估师:顾桂贤、刘青莹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高南路 188 号
电话:021-5870 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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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 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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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招股意向书刊登日期 2022 年 1 月 25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2 年 1 月 2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 年 2 月 8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2 年 2 月 9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2 年 2 月 11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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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招股说明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
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7:00。
招股说明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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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要》之盖章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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