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
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
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总
裁及其他高管能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
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通过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第九次会议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资产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案》;
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第十一次会议 资金的议案》;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第十二次会议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更契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会议
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会议审议各项议案的情况,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
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
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
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等出具了审核意
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能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运营状况,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
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
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
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
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
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
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
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
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
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
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
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
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从而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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