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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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20266 号
《审计报告》,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7,930,904.41 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 58,288,053.80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82,880,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291,440,269.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既考虑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
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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