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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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淮河能源”)近日
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通知,
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能源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公司为吸收合并
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
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
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吸收合并同时,公司拟以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开基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淮河
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0%的股权(以下简称“购买资产”,与吸收合并
合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
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淮河能源,
股票代码:600575)自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
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二、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
  法定代表人:孔祥喜
  注册资本:1,810,254.91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150230004B
  成立时间:1981年11月2日
  名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三区对面
  法定代表人:汪天祥
  注册资本:815,784.6004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7901270053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0日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的交易对方为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
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国开基金。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方式吸收合并,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购买资产。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事项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约定初步方案为公司以向淮南矿业的
全体股东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
业,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同时,筹划公
司通过向国开基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淮河
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0%的股权。
  上述告知函为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形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
及相关条款以各方另行商议并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二)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三)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告知函》;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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