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汇编
二零二二年二月·天津
目 录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原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加之大
信人员安排紧张,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满足其关于首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现场
工作量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经与公司协商终止 2021 年度审计
业务。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2013 年初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吉先、冯建江、刘宗义、王增明、曾云。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中审亚太在北京
设有总所,在云南、上海、广东、湖北、贵州、深圳、河北、安徽、西北(陕西)、山
西、山东、黑龙江、福建、四川、天津等地设有二十几家分所。中审亚太拥有财政部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53 人,注册会计师 467
人。注册会计师中,1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券业务收入 11,384.81 万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6 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近三年在执业行为无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其中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莘延成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主导上市公司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
司(000965)、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唐山
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相关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艳慧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负责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上市)、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纽约上市)、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
相关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崔江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质量复核,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6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尚未向公司出具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
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加之大信人员安排紧张,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
计资源,满足其关于首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量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工作,经与公司协商终止 2021 年度审计业务。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的要求,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
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