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杨
鸿雁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李莉女士代为出席
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胜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和《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2-9)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