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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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
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
《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选举方式、
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4 名非
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仍由 7 名董
事组成(其中有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
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17:00 时前以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
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
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期限尚未届满;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
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6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9)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1)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职务的;
     (12)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
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4)担(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达到五家的人员;
     (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见以及候选人声明;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林文豪、林晓琪
 (二)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三)电话:0591-87307399
 (四)传真:0591-87307336
 (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 号
 (六)邮政编码:350015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被推荐人信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是否符合公司 2022-002 号公告所载任职条   □ 是      □ 否

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 是      □ 否
证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
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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