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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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2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基本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
公司全资子公司希斯机床(沈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希斯沈阳公司”)收到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2022)辽 0106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裁定
受理沈阳中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希斯沈阳公司无力偿
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的破
产清算申请。
   二、指定管理人情况
   根据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辽 0106
破 2-1 号。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摇号随
机选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
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七
条之规定,指定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担任希斯机床(沈
阳)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崔增平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
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
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希斯机床(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3961798002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彪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6 号
   主营业务:机床、机械设备、机床零部件制造、维修、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
业设备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二)财务信息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希斯沈阳公司资产总额
未经审计)。
   四、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对公司的影响
   希斯沈阳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
制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公告事项可能对公
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
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该事项进展
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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