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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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2-01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
会公众股份(A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09 月 0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华夏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7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
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0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630,29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即 1,013,567,644 股,
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4568%,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2.21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9.99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4.58 万元(不
含交易手续费及相关税费)。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1)根据《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
回购股份: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 2022 年 01 月 31 日,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过程中,未在上
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内进行回购股份。
   (2)根据《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每
日回购股份数量,因本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情形回购股份的,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截至 2022 年 01 月 31 日,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过程中,每五个
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09 月 06
日)前 5 个交易日(2021 年 08 月 30 日至 09 月 03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40,113,189 股)的 25%(35,028,297 股)。
   (3)根据《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第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截至 2022 年 01 月 31 日,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过程中,委托价
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也未在不得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期
间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均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间内(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
  (3)公司因实际回购股份已支付的总金额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
金额上限(10,000 万元)。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中
提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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