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
事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闫久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及《黑龙江珍
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闫久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
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授予登记结算业务;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
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构;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励计划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闫久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