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子阳 刘红霞
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