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 京城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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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0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
限要求。会议通知和议案以专人交送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
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
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
的相关文件。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
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
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鉴于公司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仍在
推进中,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
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
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
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北
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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