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具
体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事前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以 2021
年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黄 辉 张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