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
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朱成庆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表决及候选
人的提名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决定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财务审计费 70 万元,
内控审计费 30 万元。
  我们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上述有关材料并予以了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
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书》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安林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