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郑中设计
股票代码:0028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28 号东海花园 1 期 2 栋 14B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28 号东海花园 1 期 2
栋 14B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之一致行动人:郑忠、邱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KEN WEIJIAN HU(胡伟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89 号中海华庭*****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89 号中海华庭*****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中设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
中设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郑中设计、发行人、
指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亚泰一兆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KEN WEIJIAN HU(胡 指 KEN WEIJIAN HU(胡伟坚)
伟坚)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亚泰一兆”)与 KEN
WEIJIAN HU(胡伟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亚泰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兆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 KEN WEIJIAN HU(胡伟坚)转让其
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500,00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股本总额(截止 2022 年 1 月 20 日)的 5.00%。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忠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28 号东海花园 1 期 2 栋 14B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28 号东海花园 1 期 2 栋 14B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 1997-02-26 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 0755-23608755
主要股东情况 郑忠持股 60.00%,邱艾持股 4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亚泰一兆”)
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郑忠 自然人股东 1,200.00 60%
邱艾 自然人股东 800.00 40%
合计 2,000.00 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名称 郑忠 邱艾
性别 男 女
职务 执行董事 总经理
国籍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长期居住地 中国深圳 中国深圳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否 否
留权
身份证号码 H031***** H045*****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郑忠先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
形。
郑忠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郑忠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郑忠 郑中室内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郑忠 香港郑中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董事
港新国际设计顾问(香港)有限公
郑忠 董事
司
郑忠 香港亚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董事
郑忠 郑中室内设计(美国)有限公司 董事
郑忠 深圳市无物艺术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KEN WEIJIAN HU(胡伟坚)
性别 男
国籍 美国
长期居住地 中国深圳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护照号码 4880*****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89 号中海华庭*****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89 号中海华庭*****
职务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KEN WEIJIAN HU(胡伟坚)现任香港郑中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郑中室内设
在其他单位的
计(美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郑中鱼眼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任职情况
经理。
KEN WEIJIAN HU(胡伟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KEN
WEIJIAN HU(胡伟坚)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为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明确计划在
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泰一兆持有郑中设计股份 141,961,7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57%,本次权益变动后,亚泰一兆持有郑中设计股
份 128,461,7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7.57%。亚泰一兆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股 161,226,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70%,郑忠及邱艾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KEN WEIJIAN HU(胡伟坚)未直接持有
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KEN WEIJIAN HU(胡伟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胡伟坚)受让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亚泰一兆 141,961,723 52.57% 128,461,723 47.57%
郑忠 30,516,750 11.30% 30,516,750 11.30%
邱艾 2,247,750 0.83% 2,247,750 0.83%
合计 174,726,223 64.70% 161,226,223 59.70%
KEN WEIJIAN
HU(胡伟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亚泰一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1,961,723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7%,KEN WEIJIAN HU(胡伟坚)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其他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KEN WEIJIAN HU(胡伟坚)
(一)关于标的股份的转让
额的 5.00%)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计人民币 97,200,000 元。
(二)关于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并完成过户后 1 个月内,将首
笔股份转让款 29,160,000 元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在首笔转让价
款支付日起 3 个月内将剩余股份转让款 68,040,000 元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的申请,并应于取得深交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
文件后第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甲方及乙方应按照中证登
深圳分公司的要求提供股份过户必需的各项文件。
(三)保密
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均就本协议项下约定之信息及彼此所获取的各方的任
何有关资料及信息承担个别及或共同的保密义务,并约束各方知情人员、关联公
司、关联公司的雇员及其所聘请的所有专业顾问以同等保密程度遵守。
(四)陈述与保证
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
签署本协议系真实的意思表示;
各方内部规章,也不存在与其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
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争议、纠纷,可以顺利过户给乙方。
照本协议的约定如期支付相应款项。
(五)违约责任
义务。
(六)不可抗力和法律变动
于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征收、征
用、整合等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
乱、暴动等社会异常事件。
相关法律的实施、修订、废止或执行中的任何变动,而使得影响到本协议任何一
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成为不合法的情况。
为违约,但应在不可抗力或法律变动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同时
提供遭受不可抗力或法律变动影响及其程度的证据,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
或减轻不可抗力或法律变动所造成的影响。
(七)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情况,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所依据的重要事实已发生重大变化的,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可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在变更或补充协
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泰一兆及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
买卖过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 KEN WEIJIAN HU(胡伟坚)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
内未买卖过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郑忠: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邱艾: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KEN WEIJIAN HU(胡伟坚)
签字: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郑中设计 股票代码 002811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信息披露义
东海社区香林路 28 号东海花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 务人及其一
园 1 期 2 栋 14B
行动人名称 公司、郑忠、邱艾 致行动人注
郑忠、邱艾:深圳市福田区香
册地
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 无□
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股票种类:普通股
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174,726,223 股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比例:64.70%
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13,500,000 股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变动比例:5.0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持股数量:161,226,223 股
动比例
持股比例:59.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签章页)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郑忠: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邱艾: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郑中设计 股票代码 002811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KEN WEIJIAN HU(胡伟坚)
务人住所 89 号中海华庭*****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 有无一致行
有□无■
变化 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
选)
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普通股股票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00%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13,500,000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比例:5.0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持股数量:13,500,000 股
例
持股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签章页)
KEN WEIJIAN HU(胡伟坚)
签字:
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