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
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
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变化。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
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以本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328,107,975 股为基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98,432,392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
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
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1.14 万元。假设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均为公司 2021 年 1-9 月已实现的相应指标乘以 4/3;假设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情况较 2021 年度分别按持平、增长 10%、下降 10%进行测算。
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
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影响的行为,且暂不考虑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其他因素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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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数额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9,5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万股) 9,843.23
项目 不考虑本次 考虑本次发
发行 行
期末总股本(万股) 32,810.80 32,810.80 42,654.03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66,667.13 69,043.05
情形一:假设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375.92 2,375.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69,043.05 71,418.97 100,918.97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前) 0.0724 0.0724 0.0630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0480 0.0480 0.04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0% 3.38% 2.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2.24% 1.85%
情形二:假设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375.92 2,61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69,043.05 71,656.56 101,156.56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前) 0.0724 0.0797 0.0693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0480 0.0528 0.04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0% 3.72% 3.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2.46% 2.04%
情形三:假设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375.92 2,13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69,043.05 71,181.38 100,681.38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前) 0.0724 0.0652 0.0567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0480 0.0432 0.03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0% 3.05% 2.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2.02%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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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
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
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
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将很有可能导致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
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密码算法等技术为金
融行业客户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网点转型、渠道建设等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
服务,系统性地控制风险、创新业务模式、降低金融客户运营成本,助力金融行
业客户科技转型和变革。公司基于银行业务的风险特点和管理要求率先开发了智
能业务库产品解决方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年产 8000 台银行网点智能业务库管理
系统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运营管理及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产品
营销及沉浸式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上述募投计划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长期
发展战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帮助公司持续深耕以智能业务库为主
的智慧金融终端产品;优化现有的研发条件,提高公司的研发效率和科研成果转
化;增强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开拓新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布局未来产
品发展提供基础。
五、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各募投项目方面具备相关人才储备、技术实力和市场基础,具体相关
人员、技术、市场储备已在《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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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中分项目详细论述。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多年来注重研发投入,研发成果逐步落地,通过数字化和智能化手段,
充分应用动态密码技术、生物识别技术及智能传感技术等物联网和 AI 领域的技
术,率先开发了智能业务库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紧抓市场需求。公司将继续坚持
技术研发投入,产品与服务规划紧跟市场变化及发展需求。通过加强内部运营控
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完善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
具和渠道,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资金成本,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
了充分论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
断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效益。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把募集资
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由保荐机构、银行与上市公司共同对募集资
金进行监管。同时,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充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
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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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
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
整机制。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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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