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股份: 弘业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2022-00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郭娟、厦门东南圣邦
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南京易嘉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被告)的诉讼,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该案的一审裁定情况,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该案的二
审裁定情况,具体内容分别参见 2021 年 6 月 24 日、2021 年 7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刊载于《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公
 (临 2021-027)、
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临 2021-03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1-044)。
  近日弘业永为收到该案《民事判决书》((2021)闽 0203 民初 20068 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一:郭娟(以下简称“厦门圣邦”或“原告一”)
  原告二:厦门东南圣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圣邦”或“原告二”)
  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 99 号海峡明珠广场 2606 室
  法定代表人:郭娟
  被告一: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永为”)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湖路
  法定代表人;黄林涛
  被告二:南京易嘉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嘉康”)
  住所地: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 2 号南京紫东国际创意园 A5 栋 5001 室
  法定代表人:易明
  (1)判令解除原告郭娟与被告南京易嘉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人民币 768 万元及违约金;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二、诉讼一审裁定、二审裁定情况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闽 0203 民初 8503
号之二)对本案做出裁定如下:
  “驳回郭娟、厦门东南圣邦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
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闽 02 民终 5956 号)
对本案做出裁定如下:
  “一、撤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1) 闽 0203 民初 8503 号之二民
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判决情况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闽 0203 民初 20068
号)对本案做出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郭娟与被告南京易嘉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保证金
的补充协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解除;
  二、被告南京易嘉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郭娟返还保证金人民币 768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支付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三、驳回原告郭娟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厦门东南圣邦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65679 元,由原告郭娟负担人民币 146 元,被告南京易嘉康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 65533 元。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
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结果弘业永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目前尚处于判决上诉期,未知相
关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如相关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则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豪弘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