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广东德
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或“公司”
)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审慎
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德美化工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二)培训地点:德美化工 4 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王倩春
(四)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中,华西证券培训人员通过课件展示及讲解的形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重点介绍了《证券法》修订情况、
股东及董监高股份锁定及买卖股票行为规范、规范关联交易、禁止内幕交易行为
等内容。本次培训后,华西证券向德美化工提供了讲义课件等学习资料,提请公
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集中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供其自学。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培训期间,德美化工及参会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保证了本
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
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次培训实现了培训目标,达到
了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倩春 罗砚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