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
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七条 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行使下列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
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 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长或联席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 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书面方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书面方式包括专人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式包括专人送出、传真或邮件(包含电 送出、传真或邮件(包含电子邮件)方
子邮件)方式。 式。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表1/10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
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联席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因特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因特殊原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副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
主持。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
持。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
议事规则(2022年1月)》。
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或联席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或联席董事长不能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 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
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
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 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
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 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人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人推举代表主持。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1月)》。
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