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 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中,除 6 名离职、1 名因个人原因不具备激励对象的
资格(高利先生因 2021 年经选举担任监事职务),故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57 人,2021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含)以
上。
     在《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中,除 2 名离职、1 名因个人原因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
格(罗嫚女士因 2021 年经选举担任监事职务),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45 人,2021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含)以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 45 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同
意符合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灿光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