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搬迁补偿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按照
河北省政府、唐山市政府对退城搬迁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
分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分公司”)位于唐山市区的产能于 2020 年 9 月全部关停。
司退城搬迁协议》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唐山分公司关停
暨签订<退城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收到搬迁补偿款进展情况
为 2,328,717,596.00 元。本次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可获得搬迁补偿款总金额为 334
亿元,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唐山分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 118.24 亿元,
占应收补偿款总额的 35.4%。
另,按照《关于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的约定,唐山唐钢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向公司支付了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搬迁补
偿款逾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违约金参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共
计 419,562,219.53 元。
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因搬迁工业土地规模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工业地属性复杂、土地
变更用途涉及的前置手续繁杂,可能存在延期补偿的风险,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
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