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烧结、球团脱硫脱硝项目在公司系统平台进行公开招
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履行评审程序后,确定中标单位为北京铝能清新环境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能清新”)。公司拟与中标单位铝能清新签署《云南玉溪
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烧结、球团脱硫脱硝 EPC 总承包合同》,
铝能清新作为昆钢新区二期球团、烧结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450 ㎡烧结机 EPC 总承包
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为人
民币 35,089.00 万元。
铝能清新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监事胡瑞女士过去 12 个月内曾在铝能清新担任董
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署 EPC 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 EPC 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和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换升级改造项目烧结、球团脱硫脱硝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发包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烧结、球团脱
硫脱硝 EPC 总承包
工程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大化工业园区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总承包(EPC
总包),即交钥匙工程。
合同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完成 168 功能试验并同时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
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35,089 万元;(大写叁亿伍仟零捌拾玖万元整)其中:设计
费:420 万元,设备采购费:19,957 万元,建安工程费:14,562 万元,其他费:150
万元(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含税)。
付款方式:
预付款:设备、材料及建安施工分类合同总价款的 10%,付款前乙方需提交与付款
等额的履约保函。
工程进度款:设备、材料总价款的不超过 50%,到货验收合格;建安施工总价款不
超过 60%,阶段项目完成(可分次);技术服务总价款不超过 50%,提交项目施工图。
验收款:采购及建安施工,均为性能验收合格,设备、材料总价款的 30%;建安施
工总价款的 20%;提交项目竣工图(可分次),技术服务总价款 45%。
质保金:采购及建安施工,质保金均为 10%,技术服务费质保金为 5%。
争议和裁决:
争议的解决程序
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
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的 30 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
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
调解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通过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
争议不应影响履约
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
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
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合同生效。
三、备查文件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烧结、球团脱硫脱硝 EPC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