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之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二、监事会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外籍员工为公司新引进的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对公司技术研发及公司战略发展有重大作用,其作为激励对象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