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102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
露工作指引》及公司两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4 日。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确认开发支出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本页无正文,为《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 9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斌、王爱俭、Xin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