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一)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 15:00 时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视频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
(三)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参加人: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
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审议事项
(二)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三)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事项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连港投控”)推荐函,大连港投控拟将委派董事贾文军
同志调整为丁金辉同志,并推荐丁金辉同志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董事。贾文军同志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提名丁金辉同志(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接替贾
文军同志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丁金辉同志符合上市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其业务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
《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请予审议。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丁金辉同志简历
丁金辉,男,1969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历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营口外轮理货公司经
理,营口港集装箱发展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中国营口外轮
代理公司经理,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公司党总支部书记、总经
理,盘锦港业务部总经理,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
经理,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