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新集团 2022 年度申请发行 20 亿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
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为匹配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
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
全部事宜。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中新集团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